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扎赉特旗教育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扎赉特旗教育局防火器材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扎赉特旗教育局防火器材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扎财购字[2015]第128号
采购文件编号:鑫舟2015-101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 防火器材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兴检会发(2014)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资格。
3、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5月27日至2015年06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须为项目负责人)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08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08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 | 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4-7-102) |
邮政编码 | : | 137400 |
联系人 | : | 齐晶 |
联系电话 |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 开 户 行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和平支行 | 账 号 | : | 155*****5767 | 2. | 账户名称 | : |
| 开 户 行 | : |
| 账 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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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扎赉特旗教育局 |
地 址 | : | 扎赉特旗境内 |
邮政编码 | : | 137400 |
联 系 人 | : | 孙殿军 |
联系电话 | : | ****-******* |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