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招标公告

屏南县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宁招2015-026
开标时间:2015-06-2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屏南县水利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宁招2015-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屏南县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已由宁德市水利局、宁德市财政局以宁水防汛[2014]17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屏南县水利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屏南县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2.2 建设地点:屏南县各项目所在地;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人民币90万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1.依据《福建省屏南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在充分利用气象降雨记录、国土土地利用分类、水利普查、水文洪水记录等现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水利厅的技术规程及要求,开展防治区基本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危险区调查、小流域基础信息核查、需防洪治理山洪沟基本情况调查、涉水工程调查、沿河村落现场详查、历史洪水调查,确定威胁范围和程度。

2.划分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开展一般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重点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绘制相关图件,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对易发生山洪及洪涝灾害的山洪沟,提出工程治理建议。

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6工期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面工作。

2.7工程质量要求: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最终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准。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建设和验收合格后一年维护期内的现场服务响应;

3.4本项目指定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现场采集终端软件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系统软件为现场数据采集与数据录入软件,投标人应具有应用上述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技术和能力;

3.5根据闽防办【2014】20号、闽防办(2014)3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推荐23家名单之内单位。(名单详见招标文件)。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闽防办【2014】22号文件要求,允许水文单位采取联合体形式参加调查评价工作的投标。其余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是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7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 5 月 28 日至2015年 6 月 1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等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有关银行单据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5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水利局

地 址:屏南县古峰镇公园路6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3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置业小区8#楼5梯2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 138*****50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140*******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科技大楼1层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 “福建省屏南县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可简写)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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