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灰销售合同招标公告
铝灰销售合同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合 同 名 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铝灰销售合同
合 同 编 号:HHXY-XSF-(2015)第7号总116号
招 标 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铝灰销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公司概况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该公司年产能为57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炭素年产能30万吨。
1.2 招标范围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2.1确定一家铝灰回收加工生产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完成黄河鑫业有限公司2015年8月10-2016年12月31日铝锭铸造产生的铝灰的回收业务。
铝灰为铝水抬包和铸造混合炉内形成的含有一定铝成份的灰渣,预计2015年及2016年每年产生铝灰4500余吨(具体数量依据实际销售为准)。
1.2.2装货地点:铝灰提货地点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抬包清理间或铝灰堆场,铝灰由受托方自提,铝灰重量以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过磅计量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铝灰(铝渣)回收企业,且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铝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4.3财务状况及资信
1)提供经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2)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流动资金额度及其来源。
1.5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 公告发布日期: 2015 年 5 月 28 日
1.6.2 报名截止日期: 2015 年 6 月 4 日
1.6.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5 月 29 日~ 2015 年 6 月 5日 8:30~11:30,14:30~17:30
1.6.4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
1.6.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5 年 6 月29 日北京时间9:30时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8其它
1.8.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8.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3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单位组织实地考察。
1.8.4报名截止后投标人将组织报名单位对现有铝灰现场勘查取样,各报名单位在投标时需将其化验结果后附在投标文件报价表后。
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李晓庆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163.com">zbb*******@163.com
邮 编:810008
1.9.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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