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2年第20号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2年第20号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厅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告。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1月30日
标签: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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