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关于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物业管理。
(2)采购编号:SZZJ2015-G-007。
(3)标段数量:共1个标段。
(4)采购预算:¥1,080,000元。
2、项目期限: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要求的进场服务时间起叁年,按36个月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的法人企业。
3、具备住建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贰级或贰级以上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 10 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桃花坞创意园6B-212。
3、招标文件(不分标段):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住建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贰级或贰级以上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须在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填写或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四、投标文件提交信息
1、开始时间:2015年6月24日13:00时起。
2、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13:30时止。
3、提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13:30时。届时准时开始,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地址:西环路2565。
(3)联系人:张先生。
(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桃花坞创意园6B-212。
(3)联系人:徐杰。
(4)联系方式:****-********、********(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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