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3年外经贸资金审核招标公告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3年外经贸资金审核招标公告
根据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3年外经贸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委托单位:南宁市商务局
(二)委托内容:对2023年南宁市商务局管理的外经贸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包括:1.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理性以及项目发生费用、符合支持金额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2.受委托对厂房租金、实体展示中心等必要的项目开展实地查验。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
(五)需审核的项目数:全年预计约350份项目材料,预计需实地查验的项目约20个,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二)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行为需适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保密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执业资格、设备、交通工具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南宁市内具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执业团队,固定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在6名以上,并具备调配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所必须的专业人员的资源和能力。
(五)自2020年以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或设区市级单位的委托对商务领域财政资金项目开展过审核或现场检查工作。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名单位书面简介;
(二)单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参加本次遴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三)符合本公告关于“资格要求”第(二)项要求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
2.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3.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本公告关于“资格要求”第(三)、(四)、(五)项要求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2.在南宁市内具有固定执业场所和执业团队的佐证材料;
3.近3个月为固定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在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网站打印);
4.具有按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
5.自2020年以来受托对自治区、南宁市财政性资金项目开展过年度审计或现场检查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清单及相关合同复印件(酌情提供1-2页)〕。
(五)项目报价方案(可以按审核项目数进行报价,例如:材料审核xxx元/个、实地查验(市内)xxx元/天)。
(六)其他有利于选聘的佐证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二)提交材料:报名单位应通过现场或EMS邮寄方式密封提交报名材料(胶装成册、一式5份),同时需提交PDF版文件。
(三)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的材料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如评分相同时,则选取报价低者。
(四)审议并公告结果:评审结果将提交南宁市商务局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入选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南宁市商务局网站(http://nnsw.nanning.gov.cn/)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入选单位联系人。
五、其他事项
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本次遴选工作由南宁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六、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3楼1307室,南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邮编:******)。
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0771-*******,电子邮箱:wmk*******@126.com。
根据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3年外经贸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委托单位:南宁市商务局
(二)委托内容:对2023年南宁市商务局管理的外经贸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包括:1.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理性以及项目发生费用、符合支持金额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2.受委托对厂房租金、实体展示中心等必要的项目开展实地查验。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
(五)需审核的项目数:全年预计约350份项目材料,预计需实地查验的项目约20个,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二)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行为需适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保密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执业资格、设备、交通工具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南宁市内具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执业团队,固定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在6名以上,并具备调配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所必须的专业人员的资源和能力。
(五)自2020年以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或设区市级单位的委托对商务领域财政资金项目开展过审核或现场检查工作。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名单位书面简介;
(二)单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参加本次遴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三)符合本公告关于“资格要求”第(二)项要求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
2.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3.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本公告关于“资格要求”第(三)、(四)、(五)项要求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2.在南宁市内具有固定执业场所和执业团队的佐证材料;
3.近3个月为固定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在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网站打印);
4.具有按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
5.自2020年以来受托对自治区、南宁市财政性资金项目开展过年度审计或现场检查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清单及相关合同复印件(酌情提供1-2页)〕。
(五)项目报价方案(可以按审核项目数进行报价,例如:材料审核xxx元/个、实地查验(市内)xxx元/天)。
(六)其他有利于选聘的佐证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二)提交材料:报名单位应通过现场或EMS邮寄方式密封提交报名材料(胶装成册、一式5份),同时需提交PDF版文件。
(三)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的材料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如评分相同时,则选取报价低者。
(四)审议并公告结果:评审结果将提交南宁市商务局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入选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南宁市商务局网站(http://nnsw.nanning.gov.cn/)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入选单位联系人。
五、其他事项
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本次遴选工作由南宁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六、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3楼1307室,南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邮编:******)。
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0771-*******,电子邮箱:wmk*******@126.com。
根据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3年外经贸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委托单位:南宁市商务局
(二)委托内容:对2023年南宁市商务局管理的外经贸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包括:1.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理性以及项目发生费用、符合支持金额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2.受委托对厂房租金、实体展示中心等必要的项目开展实地查验。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
(五)需审核的项目数:全年预计约350份项目材料,预计需实地查验的项目约20个,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二)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行为需适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保密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执业资格、设备、交通工具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南宁市内具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执业团队,固定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在6名以上,并具备调配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所必须的专业人员的资源和能力。
(五)自2020年以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或设区市级单位的委托对商务领域财政资金项目开展过审核或现场检查工作。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名单位书面简介;
(二)单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参加本次遴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三)符合本公告关于“资格要求”第(二)项要求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
2.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3.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本公告关于“资格要求”第(三)、(四)、(五)项要求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2.在南宁市内具有固定执业场所和执业团队的佐证材料;
3.近3个月为固定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在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网站打印);
4.具有按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
5.自2020年以来受托对自治区、南宁市财政性资金项目开展过年度审计或现场检查工作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清单及相关合同复印件(酌情提供1-2页)〕。
(五)项目报价方案(可以按审核项目数进行报价,例如:材料审核xxx元/个、实地查验(市内)xxx元/天)。
(六)其他有利于选聘的佐证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二)提交材料:报名单位应通过现场或EMS邮寄方式密封提交报名材料(胶装成册、一式5份),同时需提交PDF版文件。
(三)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的材料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如评分相同时,则选取报价低者。
(四)审议并公告结果:评审结果将提交南宁市商务局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入选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南宁市商务局网站(http://nnsw.nanning.gov.cn/)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入选单位联系人。
五、其他事项
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本次遴选工作由南宁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六、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3楼1307室,南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邮编:******)。
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0771-*******,电子邮箱:wmk*******@126.com。
标签: 外经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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