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号机组供热改造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3、4号机组供热改造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3、4号机组供热改造可行性研究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5-0365
2. 工程概况:
天津大港发电厂二期为2台由意大利引进的328.5MW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其中锅炉为亚临界强制循环、平衡通风、辐射再热燃煤汽包炉,额定蒸发量1100吨/时,每台锅炉配有4台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燃烧方式为半直吹式,采用高效静电除尘系统。汽轮机组型式为亚临界、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组,意大利ANSALDO制造厂生产。分别于1991年9月1992年4月投运。四台机组均使用淡化海水作为发电补给水并直接利用海水冷却。2014年,与哈电集团签订汽轮机本体通流改造合同,将于2015年进行汽轮机通流改造施工,改造后在中-低压缸联通管开孔抽汽,最大抽汽量400吨/小时。
为提高机组的经济性、降低机组热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配合机组通流改造,对2台机组进行供热改造。本项目为大港发电厂二期2台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设一套供热系统,一个热网首站。相应厂区、生活区采暖系统进行改造。
可研报告编制深度达到初设,有详尽的技经分析(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可研报告内容应有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专篇。
投标方对可研报告负全责。全面审查报告整体数据及技术方案,确保文字、数据前后一致。投标方参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全过程;根据评审专家建议修改报告,直至工作结束。
招标范围:
依据大港发电厂3、4号机组的最大供热能力及大港城区的供热需求,开展3、4号机组的供热改造的可行性研究。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承包。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进行可研报告编制,1个月内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提交招标方审阅,根据初审结果,最终提交可研报告电子版及文字版。本项目总工期确定为2个月。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天津大港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5月28日至201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
购买标书联系人:孙超、娄和敏、赵璐(电话咨询)、马娟(网上咨询)
联系电话:0531-5568 2326、2541、2554
传 真: ****-********
1)本项目要求现场购买标书。依据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会员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投标行为,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应首先通过合格供应商资质审查,成为我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现场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贵单位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首先完成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可直接购买标书。
如通过国神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注册及现场资质审核,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交/携带国神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及上述资格文件盖章的复印件。(网上登陆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 主页-集中采购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注册、审核咨询电话4000-010-416。)
(2)已成为上述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前请务必致电购买标书联系人,并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vip.163.com,待审通过后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01元人民币),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编号)传真至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招标编号
SDJS-2015-0365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
招标文件价格
元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6.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0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5-0365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
邮 编:250101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0282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31-5568 2333、2555
传 真: ****-********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5-0365)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