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全卫健委〔2022〕74号)政策解读
《关于全椒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全卫健委〔2022〕74号)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基层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根据《关于印发滁州市基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滁卫基〔2019〕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健康中国、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关键,坚持“机构分类设置、资源分类配置、发展分类考核”的原则,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构建运行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到2023年,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县域门急诊总量的比例达到65%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占县域住院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县域外住院就诊率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同时,进一步强化各类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承担区域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
四、分类原则
根据常住服务人口数、基础条件、人员配置、与县城及周边乡镇的交通距离等实际情况,将基层医疗机构分为一、二、三类。
一类基层医疗机构(即综合型基层医疗机构)。以镇中心卫生院为主,定位为县城外辐射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次中心,以二级综合医院为目标,能开展100+N种一般疾病的诊治,具备开展二级、三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服务覆盖范围辐射周边2-3个乡镇,覆盖人口一般不低于4万,其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强,承担对区域内其他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科室设置按照二级综合医院一级诊疗科目设置,设置内(儿)科、外(骨)科、妇(产)科、口腔(耳鼻喉)科、中医科(中医馆)、全科医学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和检验、影像、心电等医技科室;建立影像诊断系统、检验系统、心电系统和远程会诊等信息网络。设置基层急救分站。
二类基层医疗机构(即医防型基层医疗机构)。以一般基层医疗机构为主,定位为服务本乡镇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以一级甲等医院为目标,开展50+N种一般疾病的诊治,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一、二级手术,服务人口一般在2-4万,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服务。科室设置按照一级医院诊疗科目,设置内(儿)科、外(骨)科、妇科、全科、中医科(中医馆)等临床科室和检验、影像(心电)等医技科室。设置急诊科。
三类基层医疗机构(即公卫型基层医疗机构)。为距离县城较近或位于偏远地区、服务人口少的基层医疗机构,以一级医院为目标,服务人口一般在2万以下,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诊疗服务。设置全科医学科和中医科等临床科室,检验、影像等医技科室。设置门诊留观床位和急诊室。
五、实施分类管理
(一)分类加强基层卫生院建设。其中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投入,重点向一类、二类基层卫生院倾斜;以全科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投入,重点向三类基层卫生院倾斜。
(二)分类实施人才队伍建设。优先保障一类基层卫生院按照核准的编制数满员在岗,同时积极推进基层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县招乡用”)制度,重点向一类和二类基层卫生院倾斜。鼓励一、二类基层卫生院聘用退休医技人员到医院工作,允许一、二类基层卫生院长期编外聘用优秀执业医师。
(三)分别提升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服务能力。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要重点加强一类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二类镇卫生院特色专科、三类镇卫生院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原则上要求一类基层医疗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三类基层医疗机构逐步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指导,协同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分类构建基层院前急救体系。按照农村地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半径不超过20公里的要求,在二郎口镇中心卫生院、大墅镇卫生院分别设置急救分中心,其余各镇卫生院设置急救站点,构建县级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镇卫生院院前急救站点的三级急救网络。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强化基层医护人员急救能力培训,加强调度、协同、管理、应急等制度建设,促进农村地区急救体系良好运行。
(五)分类实施机构绩效考核。针对不同类型的基层卫生院,分别设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绩效考核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所占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的权重,设置激励性、约束性绩效指标。医疗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以医疗服务总量(门诊量和住院量占比)、新业务扩展、新技术应用、服务量增加等为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以公共卫生服务的规范性、标准化、可持续和群众满意度等为重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基层卫生院分类管理领导小组,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卫健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基妇股,具体负责基层卫生院分类管理日常事务。
(二)完善用人机制。乡镇卫生院编制实行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基层所有、统一使用的管理模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养使用。
(三)落实财政保障。县卫健部门主动向县委、政府报告,主动对接发改、财政、医保等部门,落实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培训等资金,分类提升基层卫生院保障能力。
(四)实行分类动态调整。紧紧围绕各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结合二级综合医院创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情况、服务人口、诊疗量等因素适时进行基层卫生院分类管理动态调整。
(五)严格督导评估。将实施基层卫生院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全椒县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年度绩效考核。县卫健委建立定期检查督导机制,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基层卫生院给予通报表扬,对管理不力、服务能力提升连续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本方案相关事项由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解读人:余维勤
联系方式: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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