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为巩固我区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基地面积,确保种子生产质量,促进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及要求,拟对我区规模制种户进行奖励。现就申报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规模制种户奖励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凡2022年在全区水稻制种生产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制种产量高、质量好无纠纷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制种大户均可申报。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50元/亩。
三、申报程序
1.自行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制种合作社、家庭农场、制种大户等制种新型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填写《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规模制种户奖励申报审批表》
2.制种公司审核。制种公司对申报规模制种户的制种制种产量、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村委会核查。村委会对制种新型经营主体申报规模制种户奖励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乡镇核查认定。乡镇对制种新型经营主体申报规模制种户奖励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签署审核认定意见。
5.种子管理站复核认定。对自行申报并经村、镇审核认定的制种新型经营主体,由区种子管理站根据2021年度制种生产奖励已核查数据为依据审核签署认定意见。
6.农业农村局审批。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村、镇和区种子管理站审核认定意见,对申报规模制种户奖励的制种新型经营主体签署审批意见。
7.网上公示。对符合申报规模制种户奖励资格条件的制种新型经营主体名单及奖励金额在安州区政务网上进行。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7:00时前,申报资料由乡镇汇总统一报送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209室)。
五、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1.《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规模制种户奖励申报审批表》;
2.制种生产合同;
3.主体土地流转合同;
4.制种大户“社保卡”及制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凡未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的一律不予进行区级复核认定。
特此公告。
附:
《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规模制种户奖励申报审批表》。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规模制种户奖励申报审批表 | ||||||||
制种主体名称或制种大户姓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制种面积(亩) | 制种地点(村、组) | |||||||
申请奖励金额(元) | 银行卡号 | 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
制种公司审核意见 (质量、产量) | ||||||||
制种村 审核意见 | ||||||||
制种乡镇 审核认定意见 | ||||||||
区种子管理站 复核认定意见 | ||||||||
区农业农村局 审批意见 | ||||||||
注:凡2022年在全区水稻制种生产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制种产量高、质量好无纠纷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制种大户均可申报。申报主体须提交的资料:1.制种生产合同;2.主体土地流转合同;3.制种大户“社保卡”及制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标签: 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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