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5年度校安工程二期建设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教育局2015年度校安工程二期建设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阜宁县教育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2015年度校安工程二期建设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15年度校安工程二期建设工程检测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2015年度校安工程二期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新建

1) 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南羊小学教学点校舍安全工程,两层框架结构,条基,总建筑面积约1032平方米;预算评审价:191.55万元;

2) 阜宁县新沟实验学校南湾小学教学点校舍安全工程,两层框架结构,条基,总建筑面积约864平方米;预算评审价:164.70万元;

3) 阜宁县罗桥中心小学林舍小学新建教学楼一幢,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890平方米,预算评审价:150.227万元;

4) 阜宁县教育局芦蒲少数民族小学学生食堂工程,两层框架结构,条基,总建筑面积约940.23平方米;预算评审价:180.26万元;

5) 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新合小学新建教学楼一幢,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890平方米。预算评审价:163.128万元;

6)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一幢,四层,框架结构,桩基,建筑面积为2143平方米。预算评审价:302.425万元;

7) 阜宁县郭墅中心小学沙河小学教学点校舍安全工程,两层框架结构,条基,总建筑面积约864平方米;预算评审价:156.48万元;

8) 阜宁县合利中心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两层框架结构,条基,总建筑面积约940.23平方米;预算评审价:164.64万元;

9) 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丰墩小学教学点校舍安全工程,三层框架结构,条基,总建筑面积约1667.6平方米;预算评审价:245.86万元;

10) 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四层框架结构,桩基,总建筑面积约1901平方米;预算评审价:294.65万元;

11) 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层框架结构,条基,总建筑面积约1245平方米;预算评审价:201.81万元;

12) 阜宁县北汛初级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两层框架结构,条基,总建筑面积约1010平方米;预算评审价:169.00万元;

13) 阜宁县吴滩初级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四层框架结构,桩基,总建筑面积约1762平方米;预算评审价:244.47万元;

本工程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预算价为48万元。

3、检测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3.1桩基检测;土建检测;节能检测;电气安装检测;沉降观测;防水检测等;

3.2 除消防、室内环境、电梯以外其他等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具体内容详见电子版图纸)。

4、检测周期: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周期。

5、服务质量要求:

5.1.响应服务:投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5.2、检测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投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5.3、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三份。

2)质量: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

本项目如果确需要委托缺项检测部分,该部分允许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相关缺项受托人及其资质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时必须出示投标人与相关缺项受托人签订的协议书或承诺书,双方的协议书或承诺书均需加盖双方公章,投标人对其检测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具有计量认证证书及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检测项目必须在其资质范围,具体检测项目见公告第一条第3点“检测项目”)。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2015年1月至 2015年3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3个月养老保险需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

五、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1)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2日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22日15: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以下付款按工程标段结算):

工程全部竣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已完成全部工作量的检测并上交完整的检测资料,合同款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教育局

联系人:施则昌 联系电话:159*****355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曹步梅 联系电话:****-********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五 年 五 月 二十八 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2015年度校安工程二期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教育局

盐城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招投标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5]37-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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