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第三次)招标公告
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第三次)招标公告
彭州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第三次)交易公告。
彭州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勘察(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省政府《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我市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彭州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入库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彭州市城乡建设局,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彭州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队伍储备库以承担我市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任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招标范围
储备库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形成彭州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政府同意后,按规定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从储备库中随机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勘察单位。具体委托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3.入库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勘察入库要求申请单位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工程勘察Ⅲ组及以上资格(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川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2 本次入库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审查方法
本次入库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层)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5)申请单位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相应组别的网络截图(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以上资料第(1)、(4)项收原件,(2)、(3)项验原件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入库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入库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入库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4日10时30分,地点为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入库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彭东路81号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层
邮 编:611930 邮 编: 610031
联系人:王女士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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