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龙舞纪录片制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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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西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醉龙舞纪录片制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XSDZS-C*******)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山电视台

一、 谈判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1. 项目名称:醉龙舞纪录片制作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GDXSDZS-C*******

3. 项目内容:醉龙舞纪录片制作(详细内容请参阅用户需求书);

4. 采购预算:人民币600000元整。

二、 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需具有拍摄电视纪录片的专业设备,编辑和制作纪录片的专业人员等并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 报价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5月至单一来源公示之日,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报价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可附在报价文件正本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报价;

5. 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5月 28日至2015年6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齐东正街一号楼新东江大厦第三层301室,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江大厦第三层301室,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西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康小姐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区齐东正街一号楼新东江大厦第三层301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传 真:****-********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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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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