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306G15007
1.招标条件
林口县林口镇铁北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林口县发展改革和物价监督管理局以林发改物价发(201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口县新兴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林口镇铁北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地点:林口镇图佳铁路以北、鲶鱼河以南、西立交桥以东至铁路给水所西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32680.42平方米
2.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投资概算:33456.25万元
2.6计划工期:2015年6月30日到2016年10月31日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 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1#楼(包含派出所)、2#楼、3#楼、4#楼、5#楼、12#楼、13#楼、14#楼(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物业管理)、15#楼、16#楼、17#楼、18#楼(幼儿园)、20#楼、21#楼、22#楼、23#楼、24#楼、30#楼、31#楼、32#楼、33#楼、34#楼,建筑面积70084.57平方米;
第二标段: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9#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35#楼、36#楼、37#楼、38#楼、垃圾转运站、变电所,建筑面积62595.85平方米。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12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登记时需提供拟投标企业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为其缴纳的近期(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经备案的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与本工程结构形式、建筑规模、建筑性质,都类似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投标单位需提供招标人联系电话、可查询业绩的网址。
3.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同时参加投标登记、开标等招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明原件。
3.7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3.8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 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3楼)10号桌,电话:********登记。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投标单位需提供招标人联系电话、可查询业绩的网址)、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企业承诺书(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ljzxzb.com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单位提供)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3投标企业须使用企业锁(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http://www.hljztb.com),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否则登记无效。
5.4本项目要求人员配备数量: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3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造价员1人,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3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建造师)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口县新兴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巍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编:150090
联系人:蔡亮
电话:****-********-****
传真:****-********-****
日期: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306G15007
1.招标条件
林口县林口镇铁北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林口县发展改革和物价监督管理局以林发改物价发(201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口县新兴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林口镇铁北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地点:林口镇图佳铁路以北、鲶鱼河以南、西立交桥以东至铁路给水所西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32680.42平方米
2.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投资概算:33456.25万元
2.6计划工期:2015年6月30日到2016年10月31日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 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1#楼(包含派出所)、2#楼、3#楼、4#楼、5#楼、12#楼、13#楼、14#楼(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物业管理)、15#楼、16#楼、17#楼、18#楼(幼儿园)、20#楼、21#楼、22#楼、23#楼、24#楼、30#楼、31#楼、32#楼、33#楼、34#楼,建筑面积70084.57平方米;
第二标段: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9#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35#楼、36#楼、37#楼、38#楼、垃圾转运站、变电所,建筑面积62595.85平方米。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12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登记时需提供拟投标企业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为其缴纳的近期(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经备案的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与本工程结构形式、建筑规模、建筑性质,都类似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投标单位需提供招标人联系电话、可查询业绩的网址。
3.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同时参加投标登记、开标等招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明原件。
3.7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3.8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 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3楼)10号桌,电话:********登记。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投标单位需提供招标人联系电话、可查询业绩的网址)、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企业承诺书(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ljzxzb.com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单位提供)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3投标企业须使用企业锁(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http://www.hljztb.com),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否则登记无效。
5.4本项目要求人员配备数量: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3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造价员1人,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16号3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建造师)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口县新兴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巍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编:150090
联系人:蔡亮
电话:****-********-****
传真:****-********-****
日期: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