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路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路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已由长发改[2013]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公路管理局路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约797.95万元,具体包括内容有:(1)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2)应用支撑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3)服务器与存储备份系统;(4)终端系统;(5)网络与安全系统;(6)应急指挥中心平台;(7)机房装修改造及应急指挥中心装修改造。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分硬件、软件2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长沙市公路管理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局服务器与存储备份系统、终端系统、网络与安全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机房装修改造及应急指挥中心装修改造。包含(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系统包括建设数据库服务器2台,1套用于主服务器,1套用于备用服务器;服务器与存储备份管理系统包括购置2台应用服务支撑服务器、1台Web应用系统服务器、1台数据交换服务器、1台备份服务器、1套存储设备等相关设备;终端系统包括移动公务车改造(不含车辆)、三维移动测量系统、固定视频监控及可变情报板等;网络与安全系统包括购置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入侵防护、漏洞扫描、防病毒软件系统等设备或软件;公路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包括大屏幕显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智能会议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等;机房装修改造与应急指挥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及相应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以及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软硬件支撑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该招标范围为上述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仓储、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切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路网监测与信息中心数据标准与规范、应用支撑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长沙市公路管理局路网监测与信息中心信息资源规划、数据标准规范、数据交换与共享标准规范建设,形成全市公路行业数据中心;二是长沙市公路管理局路网监测与信息中心信息化应用支撑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形成全市信息化运行应用支撑平台和一体化公路行业应用系统,应用支撑平台主要包括数据库系统、GIS服务平台,一体化公路行业应用系统主要包括二维电子地图管理、公路基础数据管理、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公路应急处置、路政综合业务管理、养护综合业务管理、计划统筹管理、视频图像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交通流量检测管理、公路综合业务管理、手持终端应用系统(APP应用)等。该招标范围上述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切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5工 期: 180 日历天(含软硬件设备供货、机房及应急指挥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外场设备建设、三维移动测量、应用软件开发,软硬件安装及调试工期)。要求2015年9月初上线试用,2015年9月底初验并于2015年10月初投入试运行,2015年12月底项目终验。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业与信息化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

统集成 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核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4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P82所列10个品目产品)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

3.5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肆 万元。

②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市公路管理局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5月28日~2015 年6月18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5 年6月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上述网站发布澄清答疑;不足3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投标人应及时浏览上述网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6月 18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及长沙市政府投资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补充要求

10.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或投标文件中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

10.2为今后的系统升级和运维,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系统二次开发所产生的源代码和相关的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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