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空调)公交车招标公告
新能源(空调)公交车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A包 | 10.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车 | 辆 | 30 | 1140万元 |
B包 | 10.5米插电式气(CNG)电混合动力(空调)公交车 | 辆 | 80 | 2880万元 |
C包 | 12米插电式气(CNG)电混合动力(空调)公交车 | 辆 | 40 | 1560万元 |
注:采购预算为扣除了国家及省级补助后的价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注:各投标单位均可就以上三个包段进行投标,每包分别报价,且可以同时中标以上三个包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
2.3投标车型的基本参数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投标车型必须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2.5.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5.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6 投标车型必须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09时00分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程序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招 标 人:邹城市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邹城市货场路39号
联系人:王昭文
电话:159*****0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联 系 人:潘爱成、陈鑫
联系电话:****-******* 155*****048
电子邮箱:155*****048@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科)/*******(法制督查科)
邹城市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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