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新村供水管道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虹桥新村供水管道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虹桥新村供水管道技改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编号:2015-195
1.招标条件

虹桥新村供水管道技改工程已由海盐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水投发〔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虹桥新村供水管道技改工程

2.2工程地址:本工程位于朝阳东路北侧,新桥南路西侧。

2.3招标范围:虹桥新村供水管道技改工程包括以庭院自来水为给水水源,引入DN150给水管道,并在室外形成环网,朝阳新村2-10幢住宅楼的室内外改造管网总长约3.797公里,口径DN20-150,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球墨铸铁管,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其中水表、阀门、消火栓、水表井盖和阀门井盖为甲供材料。

2.4 合同估算价:约45万元

2.5工期:180日历天,庭院管线在60日历天内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浙江省省外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和C类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6 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没有行贿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 5月28日至2015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勤俭北路财富广场A幢9楼)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捌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

4.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4.3.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资格证书、企业经理及企业安全副经理的任职文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为浙江省省外施工企业)。上述证照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如遇特殊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单位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3.3符合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表(附表1)、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2)。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西路16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天仙河自来水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环城西路118号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系人:李旻宇 联系电话:135*****356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勤俭北路财富广场A幢9楼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传 真:****-********

联 系 人:莫霞萍 联系电话:****-********

日期:2015年5月

附表1

符合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表

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序号
岗位名称
类别
人员姓名
证书号(文件号)
身份证号
备注

1
法人代表

(按营业执照)
A类





2
企业经理
A类






任职文件






3
企业安全

副经理
A类






任职文件






4
企业技术负责人(按资质证书)
A类





5
项目经理
B类





6
专职安全员
C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三类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任职文件。证书注明的所在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提供的B类和C类人员应与投标报名时一致。拟派的B类和C类人员不能与A类人员为同一人,且B类和C类人员只能分别担任一个岗位职务。】


附表2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1
投标单位




2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住建局、监督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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