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溪综合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菊溪综合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义县新宅镇菊溪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2015】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招标人为武义县新宅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武义县新宅镇菊溪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范围为后鲍段、李村段标段,溪下段、岭脚段、乌门段标段,新宅段、塘头段标段共分三个标段。各标段实施内容和预算造价如下。

(1)后鲍段、李村段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干砌块石挡土墙、防洪堤、铺草坪砖等,预算造价******* 元,其中暂列金43000元。

(2)溪下段、岭脚段、乌门段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浆砌块石挡土墙、防洪堤、干砌块石防洪堤、浆砌块石基础混凝土踏步等,预算造价 *******元其中暂列金43000元.

(3)新宅段、塘头段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浆砌块石基础防洪堤等。预算造价 *******元,其中暂列金 42200元。

2.2 每一标段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计划完工日期为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工程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浙江省水利厅颁证的三级项目经理),并且无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进浙施工企业应已通过浙江省水利厅备案。

3.5具有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交易席位证(注:开标前办理,否则不得参加开标)。

3.6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无被浙江省、金华市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供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yztb.com),根据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通知公告”栏—“前台下载标书流程说明”)进行下载,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版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2015年 6月 3日 17时止。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yztb.com)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月4 日 15 时,地点为 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城武阳中路建行大楼1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其他说明

8.1 本项目为多标段同日开标项目,每个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合同标段(即前一标段的中标人自动退出后续标段的竞标)。

8.2 关于投标保证金:① 结合考虑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合同标段的实际要求,无论投标人参加的是一个或两个合同标段的竞标,都只需一次性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分标段)肆万元即可。②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款按《武义县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办理。

8.3 关于原件的递交和评审: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用,装袋但不需密封),逾期招标人不再受理。凡在同日任一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原件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再进入当日中的后续标段的竞标。

8.4 关于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密封:投标文件包含技术和商务两部分。凡在同一天中开标的项目标段,无论投标人参加的是一个或多个合同标段的竞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只需编制1份,并单独密封包装,且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按所投标段各编制1份,均需分标段单独密封包装,且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5 关于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凡在同日任一项目和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再进入当日中的后续标段的竞标。

8.6关于招标文件工本费:同一天中开标的项目,无论投标人参加的是一个或多个合同标段的竞标,都只需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即可。

8.7 2015年6 月 4 日同一天中开标的项目及开标顺序安排:1、后鲍段、李村段标段;2、岭脚段、乌门段、溪下段标段;3、新宅段、塘头段标段。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义县新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义县象龙小区27幢7号2楼 邮政编码:321200

联系人: 电话(传真):0579—********152*****533(618821)

2015年5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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