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C8文化创意产业园数字场景及系统集成服务商需求论证公示

智·C8文化创意产业园数字场景及系统集成服务商需求论证公示

智·C8文化创意产业园数字场景及系统集成服务商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成都武侯智汇恒科技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拟采购智·C8文化创意产业园数字场景及系统集成服务商,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2年12月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武侯智汇恒科技有限公司

二、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74元人民币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需求数量、需求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二)拟采用的招标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三)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四)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五)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等)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需求数量、需求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数量符合项目需求,相关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二)拟采用的招标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专家组论证意见: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无歧视性。

(三)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专家组论证意见: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排他性。

(四)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实质性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已拟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无其他需论证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建议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8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

2022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集成 服务商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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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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