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D腹腔采购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D腹腔采购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D腹腔采购镜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
3D腹腔镜参数
一、摄像系统(数量:1)
1.超高清效果3D腹腔镜
2.可进行2D,3D观察;电子缩放功能:2D 模式下可进行 1.0、1.2倍两个级别放大显示;3D 模式下可进行 1.0、1.2 倍两个级别放大显示。
3.具有DVI,3G-SDI,Y/C等多种输出端口,同时输出视频信号,兼容外接的监视器、刻录、his、pacs 等系统。
4.具有特殊光观察功能,可进行肿瘤早期诊断及肿瘤边缘定位。
5.具有广泛的兼容性,可连接电子鼻咽喉镜、电子胆道镜、电子输尿管镜、电子膀胱镜、摄像头、3D腹腔镜以及荧光腹腔镜等多种镜种,实现双镜联合多镜联合手术。
6.具备自动增益控制 ,色调调节功能
7.具备白平衡调节,图像冻结功能。
8.影像增强设置影像增强功能,可分别对图像轮廓构造进项强调,实现影像的细节或边缘锐利度强化等功能。
9.具备预冻结功能,能捕捉到设定时间段图像中模糊度最低的图像,直接连接U盘存储图片。
10.自动曝光≥10档,亮度≥10档可调。
术者使用习惯的设置进行记忆储存。
具有降噪功能,降低图像噪点,使信号输出更加优化。
具有不同的测光模式,至少包含防中心部位反光的峰值测光模式、防止边界部位变暗的平均测光模式和自动测光模式;测光区域可进行“自动”“中心”“全屏”三种切换。
内置纤维内镜摩尔纹器,在纤维内窥镜模式下能去除摩尔纹。
二、3D腹腔镜(数量:1)
1.一体化3D腹腔镜,即插即用。
2.采用双眼成像方式,实现HDTV画质的高清图像。
3.在3D模式下具有视野方向旋转功能并且不影响3D视野观察通过旋转视野方向调节环,内窥镜的先端可以随着调节环的旋转而转动,轻松调整视野方向,实现与传统斜视镜相同的操作性和视野拓展。
4.插入部直径≥10mm,视向角 30 度 3D 腹腔镜,手柄部至少具有三个遥控按钮方便操作使用。
5.视野角≥60°
6.术中免对焦和调焦,采用先端 CCD(图像传感器),无需手动调焦,提供从图像中心到边缘都同样清晰的影像。
7.腹腔内窥镜实现了包含导光束在内的真正的一体化设计,无需拆卸,防水卡式接头,即插即用,一根镜子、一台主机即可输出 3D 影像。
8.可高温高压灭菌,实现反复使用。
三、气腹机(数量:1)
1.≥40 升全自动气腹机
2.具有正常模式,小儿模式
3.腹部压力控制至少 3 至25 mmHg
4.可与相匹配能量平台实现自动排烟功能
5.具有供气不足报警,过压警报,管道堵塞报警模式
6.与摄像主机同一品牌
7.匹配适合二氧化碳减压组件1套
8.搭配同品牌能量系统可实现自动排烟功能
四、医用液晶监视器(数量:1)
1.专业医用3D监视器
2.信号输出:SDI、DVI等
3.可提供2D及3D影像
五、台车(数量:1)
专业医用台车
镜子消毒框(数量:1)
3D眼镜(数量:5)
气腹管及减压组件(数量:1)
六、高清晰影像记录系统(数量:1):可对图片,录像及声音进行录制,管理和编辑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供货及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设备制造商提供、进口设备无需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电子版文件允许投标人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电子版文件的,投标人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
2、 提交文件详细地址:如现场递交请递交至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如邮寄请邮寄至锦州市凌河区北宁路三段20-37号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开标:在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开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但邀请未到现场的授权代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本项目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网络直播,届时邀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
4、 采购全过程直至中标结果公示发布,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北宁路三段20-37号
邮箱地址: lnzhaoho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峭均、史盛礼、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