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小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小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受沈阳市皇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就"沈阳市皇姑区小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小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
2. 项目编号:HG(Z)2015-0038
3. 资金计划及来源:财政性资金
4. 招标内容:小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具体数量、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以下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旧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16:00时整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到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负责人处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A4幅面)。
注:投标人在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只作为投标报名使用。投标人报名后,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四、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的要求
1.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2. 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免费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报价方式、投标语言、联合体投标
1.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 报价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语言:中文
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十五楼
邮政编码:110032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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