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三架街道白洋渡村十五、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耒阳市三架街道白洋渡村十五、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的耒阳市三架街道白洋渡村十五、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三架街道白洋渡村十五、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2】0086
3、委托代理编号:TCZY-2022LY-CG018
4、采购项目预算:*******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 元 | 耒阳市三架街道白洋渡村十五、十六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 见工程量 清单 | ******* 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自然资源或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级别地质灾害防治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3)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12月5日8:00起至2022年 12月12日17:00止,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3、供应商请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hengyang.gov.cn/)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此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未进行“报名确认”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engyang.gov.cn/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https://ggzy.hengyang.gov.cn/查询数字证书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4-*******,**********,0734-*******。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16日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1 号
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 16日1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1 号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1、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2、电话:153*****086
(1)名称:耒阳市自然资源局
(2)地 址:耒阳市人民路
(3)联系人:刘女士
(4)电 话:138*****111
(1)名 称: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黎锦苑小区配套用房18栋5楼西向部分
(3)联系人:张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53*****086
(6)电子邮箱:*********@qq.com">*********@qq.com
3.监督管理部门:耒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734-******* 联系人:杨主任
十二、其它补充事宜
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根据衡疫防办发【2021】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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