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镇原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镇原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原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
采购单位镇原县水务局交易编号ZYSW2022-006
采购方式邀请资金来源
联系人马来宏联系电话152*****261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2022-12-06 08:30:00报名截止时间2022-12-07 16:3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2-12-07 16:43:00竞价结束时间2022-12-08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降价幅度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未设置延时报价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最高限价(元)
1镇原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001ZYSW2022-006服务类******.0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我单位拟对镇原县一河(湖)一策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该项目业主为镇原县水务局。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YSW2022-006

    2.2项目名称:镇原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

    2.3建设地点:镇原县境内。

    2.4编制内容:

    计划分析河流和水库现状存在问题,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河湖、水库特点,确定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管理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其中,要重点制定好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

    (1)水资源保护目标。一般包括河湖取水总量控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功能区监管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节水技术应用等指标。

    主要措施有:加强规模以上取水口取水量监测监控监管;推广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器具应用、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等,已划定水功能区的河湖,落实入河污染物削减措施,加强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管理,强化排污口水质和污染物入河湖监测等。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通常有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生态空间划定、水域岸线分区管理、河湖水域岸线内清障等指标。

    主要措施有:加大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违规临河跨河穿河建筑物和设施、违规水上运动和旅游项目的整治清退力度,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河湖采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3)水污染防治目标。一般包括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河流污染物减排、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监管、面源与内源污染控制等指标。

    主要措施有:开展河湖沿岸工业、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系统建设、改造和污水集中处理,开展河湖污泥清理等。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积极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养殖,减少面源和内源污染,有条件地区可开展畜禽养殖废污水、沿河湖村镇污水集中处理等。

    (4)水环境治理目标。一般包括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水功能区水质、黑臭水体治理、废污水收集处理、沿岸垃圾废料处理等指标。

    主要措施有: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污染源和违法违规建筑物,设置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警示牌和标识牌;全面实现城市工业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促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河湖保洁任务,强化水域岸线环境卫生管理,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河湖水环境保护;加强农村卫生意识宣传,转变生产生活习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措施等。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水环境风险评估及预警预报机制。

    (5)水生态修复目标。一般包括河湖连通性、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重要生态区域(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重要水生生境保护、重点水土流失区监督整治等指标。

    主要措施有:针对河湖生态基流、生态水位不足,加强水量调度,逐步改善河湖生态;发挥城市经济功能,积极利用社会资本,实施城市河湖清淤疏浚,实现河湖水系连通,改善水生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改善水生生境,提升河湖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条件地区可开展农村河湖清淤,解决河湖自然淤积堵塞问题。

    2.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6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无。

    2.10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有水利行业勘查规划设计。

    3.3凡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行业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5供应商须上传镇原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编制规划;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6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2年12月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招标人于2022年12月9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镇原县水务局办公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水务局

    联系人:马来宏

    联系电话:152*****261

    地址:镇原县城关镇广场东路林水大厦10楼

    2022年12月5日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5.74.125.183:9097)进行报价

标签: 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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