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主要街路出入口巷道改造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县城主要街路出入口巷道改造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TZB(J)2015-23

一.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主要街路出入口巷道改造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伊发改投字 [201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新建、改建,道路工程总面积约16135m2,排水工程新建管线全长161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内;

2.3 计划工期2015年6月27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验收相关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应与企业资质等级相等或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30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福安街6号 邮编:130700

联系人:赵志强

电话:139*****89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通镇永宁东路58号 邮编:130700

联系人:高继森

电话:****-*******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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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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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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