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濮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市国家税务局,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设计
2、项目概况:濮阳市国税局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共15
层,框架结构。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4、投资金额及项目批复:1199万元 税总函〔2014〕457号
5、招标范围:外装工程、屋面工程、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以及给排水
工程、采暖通风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改造设计。
(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师或建筑师资格,具备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开标时提供原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的工程设计或维修改造设计,住宅除外,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开标时提供原件。
5、财务要求:2013年、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参与该项目设计且中标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通过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携带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3、报名地址:濮阳市建设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中房锦绣花园45号楼4楼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136*****6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139*****957
公司座机号:****-*******
联系地址:濮阳市中房锦绣花园45号楼4楼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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