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利川店子坪项目(地块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恩施利川店子坪项目(地块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2年12月4日,我公司自行组织召开了恩施利川店子坪项目(地块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根据《恩施利川店子坪项目(地块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现根据相关规定,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际用地面积*****.31m2,建筑占地面积5331.88m2,总建筑面积*****.6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m2,商业建筑面积2112.96m2,门房、地下车库等其他建筑面积*****.43m2。地上建筑面积*****.42m2,地下建筑面积*****.24m2。实际建设了1栋17F住宅楼、1栋18F住宅楼、3栋25F住宅楼和1栋1F门卫室,其中商业设置在1#、2#、5#住宅楼的1层,总户数432户,停车位451个,地上停车位44个,地下停车位407个。配套建设了道路系统、活动场地、停车场、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保绿化工程、消防系统、保安监控系统等辅助工程。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2月建设完成。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00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验收,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住宅居民和商业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有雨水、污水集排管网,做到了雨污分流,且地块东南侧设置了1个40m3、南侧设有1个50m3三级标准化粪池,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南环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利川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江城区段,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车辆排放的尾气、厨房油烟以及化粪池产生的少量恶臭。地下停车场设置了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布设于绿化带中,汽车尾气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经竖向专用烟道于楼顶集中排放。本项目化粪池置于地下进行了密封,化粪池对COD、BOD5去除率低,恶臭气体产生量小,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配电房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泵房噪声及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配电设施置于室内,水泵设备置于地下车库,利用建筑物对噪声进行隔声衰减,对居民及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住宅楼居住人员和商业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化粪池污泥定期专业机构清掏;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理。

5、生态

项目运营期加强小区内绿化建设,地块绿地率30%,绿化面积6732.69m2,种植了多种园林景观植物,形成乔、灌、花、草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空间,在增加景观观赏性的同时,还可净化空气、防尘降噪、增加项目物种多样性,可以改善小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验收结论

通过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因此,恩施利川店子坪项目(地块一)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小区入住率达到75%以上后,进行一次污水和场界噪声监测,验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2、小区入住率达到75%以上后,每季度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4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利川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村十一组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91*****349

附件:利川店子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利川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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