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潘中心校幼儿园设备第二包、第三包三次招标公告

大潘中心校幼儿园设备第二包、第三包三次招标公告


沈阳市张士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大潘中心校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二包、第三包(三次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大潘中心小学委托,对大潘中心校幼儿园设备采购第二包、第三包(三次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大潘中心校幼儿园设备采购
2、 招标采购内容:
第二包:联合运动器械、淘气堡、平衡木等采购;
第三包:工作台、橱柜、冰柜、不锈钢蒸饭车、梳洗镜、儿童餐具等采购。
3、 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投标保证金:第二包:3000.00元、第三包:1000.00元。
6、 评分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7:00北京时间)
2、供应商报名时可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需带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后,将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予以出售招标文件,允许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7:00北京时间)(暂定)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16日10:30时(暂定)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8号出口加工区二楼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大潘中心小学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项目联系人:董珊、丁媛
联系电话:***-********转8131、8130
传真:***-********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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