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和玺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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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和玺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和玺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已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兆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以东、韵丰路以南地块一。

2.2项目建设规模:

一标段工程范围:佛山和玺项目(高层住宅1A座、1B座、2#座、4A座室内、架空层、配套用房及公区精装修,叠墅8座-15座公区精装修工程,包含硬装工程、配套水电工程、厨电橱柜、卫浴设备等部品部件供应及安装,精装套内面积约为*****.00㎡,公共部分面积约为6508.67㎡,架空层面积约为706.64㎡,配套用房面积约为699.79㎡;

二标段工程范围:佛山和玺项目(高层住宅4B座、5座、6A座、6B座室内、架空层、配套用房及公区、叠墅16座-22座公区精装修工程,包含硬装工程、配套水电工程、厨电橱柜、卫浴设备等部品部件供应及安装,精装套内面积约为*****.00㎡,公共部分面积约为5894.63㎡、架空层面积约为758.13㎡,配套用房面积约为1623.95㎡。

2.3计划工期:303日历天(除非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合同工期不做任何调整)。具体关键节点详见合同条款。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5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由于本项目施工时间相对集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时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顺序评审,若某一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进入标段二的评审,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一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共4座塔楼,塔楼33层,其中:

①塔楼户内精装:共509户,共5个户型,设计面积约为*****.00㎡。其中4户为已施工实体样板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拆改、后期维保、以及工法板房存在拆改重新装修,涉及到实体样板房拆改费,二次施工费以及相关措施等费用均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②公区精装(含首层、地下室门厅改造):住宅共4栋楼,4个单元,设计面积约为4669.64㎡。其中4A#楼标准层6楼、2#楼标准层10楼为已施工部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拆改、后期维保、以及工法板房存在拆改重新装修,涉及到实体样板房拆改费,二次施工费以及相关措施等费用均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叠墅共有8座楼,21个单元设计面积约为1839.03㎡。其中8#楼标准层1-2楼公区为已施工部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拆改、后期维保等,涉及到拆改费,二次施工费以及相关措施等费用均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③架空层精装:共4栋楼,4个单元,设计面积约为706.64㎡。

④配套用房:设计面积约为699.79㎡。

招标范围:

(1)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公区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架空层、配套用房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承担施工总包配合、管理,具体详见附件3.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

(3)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范围具体内容和工作界面详附件3.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高层住宅1A座、1B座、2#座、4A座室内、架空层、配套用房及公区,以及叠墅8座-15座公区,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公区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架空层、配套用房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

精装修工程放线样板、工法拆解样板、基层样板、交付样板数量及选址如下,其中涉及到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后期不另增加:

户内:批量放线样板不少于1套、3D放线样板不少于1套、工法拆解样板不少于1套、基层样板每个户型不少于1套、交付样板每个户型不少于1套,具体数量及楼栋以项目部发文为准)

公区(高层及叠墅需分开各做一套样板):批量放线样板不少于1个标准层、3D放线样板不少于1个标准层、工法拆解样板不少于1个标准层、基层样板如每栋有不同公区平面需不少于1个标准层/公区平面、交付样板如每栋有不同公区平面需不少于1个标准层/公区平面,首层大堂、地下室大堂如每栋有不同平面需分别不少于1个首层及地下室大堂/每栋平面,具体数量及楼栋以项目部发文为准)

上述的精装修及配套强弱电、给排水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及给排水安装工程,以及在招标文件内所说明及/或招标期间所增减及/或承包人所确认的工程内容、所有在合同文件中、二次设计及深化设计及工程施工设计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工作。

二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共4座塔楼,塔楼33层,其中:

①塔楼户内精装:共511户,共3个户型,设计面积约为*****.00㎡。

②公区精装(含首层、地下室门厅改造):

住宅共4栋楼,4个单元,设计面积约为4635.1㎡。

叠墅共有7座楼,17个单元设计面积约为1259.53㎡。

③架空层精装:共4栋楼,4个单元,设计面积约为758.13㎡。

④配套用房:设计面积约为1623.95㎡。

招标范围:

(1)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公区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架空层、配套用房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承担施工总包配合、管理,具体详见附件3.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

(3)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范围具体内容和工作界面详附件3.1: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二标段:高层住宅高层4B座、5座、6A座、6B座室内、架空层、配套用房及公区,以及叠墅16座-22座公区,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公区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架空层、配套用房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

精装修工程放线样板、工法拆解样板、基层样板、交付样板数量及选址如下,其中涉及到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后期不另增加:

户内:批量放线样板不少于1套、3D放线样板不少于1套、工法拆解样板不少于1套、基层样板每个户型不少于1套、交付样板每个户型不少于1套,具体数量及楼栋以项目部发文为准)

公区(高层及叠墅需分开各做一套样板):批量放线样板不少于1个标准层、3D放线样板不少于1个标准层、工法拆解样板不少于1个标准层、基层样板如每栋有不同公区平面需不少于1个标准层/公区平面、交付样板如每栋有不同公区平面需不少于1个标准层/公区平面,首层大堂、地下室大堂如每栋有不同平面需分别不少于1个首层及地下室大堂/每栋平面,具体数量及楼栋以项目部发文为准)

上述的精装修及配套强弱电、给排水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及给排水安装工程,以及在招标文件内所说明及/或招标期间所增减及/或承包人所确认的工程内容、所有在合同文件中、二次设计及深化设计及工程施工设计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工作。

2.5.1承包人详细承包范围及施工界面划分详见合同附件《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参阅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根据本合同所需进行施工的工程包括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显示的一切项目。承包人有责任现场踏勘,细阅合同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清楚了解。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

2.5.2合同工程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如有)由承包人承担材料及材料损耗及检测的相关费用。

2.6承包方式:

1、本工程高层户内及公区、叠墅公区批量精装修、入户门及防火门、户内样板房改造、智能门锁、强电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架空层、叠墅大堂改造工程除外)。不允许使用总价优惠,除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外,合同总价不得调整;含税综合单价及总价闭口包干中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所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综合管理费(包含但不限于规费、风险费等)、税金、利润以及合同执行期间因人工工资和物价上涨而发生的差价、竣工后保修及其他费用等。

2、本工程架空层、叠墅大堂改造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含税综合单价中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所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综合管理费(包含但不限于规费、风险费等)、税金、利润以及合同执行期间因人工工资和物价上涨而发生的差价、竣工后保修及其他费用等。

2.7工程质量要求:

1.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及发包人企业标准,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2.如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含设计说明)中确定适用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检验测试要求及验收要求不一致时,本工程实施按其中标准较高、要求较严格的要求执行。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4.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1.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对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4.4.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电子注册证书的右上角必须具有清晰可见的证书使用有效期,证书左下角必须有打印签名和项目负责人个人签名(可为复印件)的对照签名及签名日期。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6.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6.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及报名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至2022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将公告附件一至附件四,填写签字盖章后,递交至现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20-********。售价:1000元/套。

5.2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期间,报名登记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5.2.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登记时间。在延期报名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登记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登记。

5.2.2依法重新招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40万元人民币,合计80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并进行签署。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开标会,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e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兆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1楼建发房产

邮 编:******

联 系 人:邹工

电 话:188*****52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

联 系 人:谭贤伟、钟铭

电 话:020-********、020-********

传 真:/

电子邮件:gdzbtan@163.com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佛山市兆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佛山和玺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五、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

六、本公司拟委派专职人员担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2022年月 日

项目名称

佛山和玺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可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日 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3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3、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如有)

(可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领取佛山和玺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工程名称)的招标资料,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有关佛山和玺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由开具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后6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3小时内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3、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上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如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亦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装修 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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