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招标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的委托,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独立标段(01),招标内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2.2 服务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外省企业应在长春设立分支机构(须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在长春注册(包括分支机构);
3.4 投标人应为2014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结果中A3类及以上单位或2014年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名单中前50名单位;
3.5 投标人近三年年收入在150万以上;
3.6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至少10人。
3.7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审计值在3000万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类似业绩,至少三项。
3.8 本项目最终确定5名中标候选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具体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
联系人:龙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保娜
电 话:****-********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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