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委市政府老区建筑屋面防水隔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洛市委市政府老区建筑屋面防水隔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商洛市财政局核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备案计划,并受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商洛市委市政府老区建筑屋面防水隔热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欢迎具备资格条件和相应能力的相关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有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商洛市委市政府老区建筑屋面防水隔热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商洛市委市政府老区建筑屋面防水隔热改造项目位于商洛市委市政府老区院内,分为市委老区防水隔热改造项目(A包)和市政府老区防水隔热改造项目(B包)两部分,总面积为15,253.65平方米,总预算3,500,000元。其中市委老区防水隔热改造项目(A包)面积为7,644.12平方米,预算1,750,000元;市政府老区防水隔热改造项目(B包)面积7,609.53平方米,预算1,750,000元。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原屋面隔热板及防水层等拆除并清理,拆除并重新安装屋面太阳能热水器,新做保温隔热屋面及屋面卷材防水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项目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选择两个包进行响应,但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响应。

(三)文件编号:SLCG-JZXCS[2022]9号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二)专业资格

1、具有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证书原件。

3、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能够提供近三年来相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合同)。

4、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

(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9〕9号)。

(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财库〔2004〕185号)。

(五)《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政部财库〔2006〕90号)。

(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节假及休息日除外)到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二)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同时提交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六)。

(三)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财政综合楼613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一)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二)磋商文件规定须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材料是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并将复印件编入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一)地点: 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财政综合楼601室。

(二)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当天上午8时至9时到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召开。

八、现场踏勘与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与答疑。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九、通信地址:

采购人: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商洛市行政中心院内

联系人:张亚茹

电 话:0914-*******

磋商组织机构: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财政大楼613室)

联系人:侯小斌

电话:0914-******* 传真:0914-*******

十、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十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根据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供应商须提前了解商洛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磋商当天被授权人进入磋商现场时,须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并遵守秩序测量体温,未按照要求执行或体温异常者不可进入磋商现场。

(二)如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形势严峻,不能按期磋商,磋商组织机构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对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会议召开时间作出变更,并发布变更公告。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5日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屋面 隔热 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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