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地下水源井自动观测站工程(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顺义区地下水源井自动观测站工程(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顺义区地下水源井自动观测站工程
(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顺义区地下水源井自动观测站工程已经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2013】472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辅助决策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顺义区地下水源井自动观测站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 顺义区地下水源井自动观测站工程招标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1.4招标人: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模型建设;辅助决策系统开发;系统调试等。
1.6标段划分:本标段招标为辅助决策系统建设。
1.7工程实施地点:顺义区全境。
1.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9工期计划: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非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
2.2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双软认证资质(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3具有类似水利项目的相关业绩,并在技术人员、专业设施和质量控制能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实施能力;
2.4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有无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证明(“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2年内);
2.5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该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该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供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5年6月19日(即投标截止时间)组织公开开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五棵松桥往西至玉泉路口往北第二个红绿灯右转(正大路),至下一个红绿灯再右转(采石北路),南行200米左右)。
联系人:张福兰
联系电话:***-********
传 真:***-********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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