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路123-1号翠谷商业广场3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
学府路123-1号翠谷商业广场3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
学府路123-1号翠谷商业广场3幢
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标人:镇江市亿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2022年12月
招标公告
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提高资产出售效率,降低资产评估成本,在遵循市国资委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学府路123-1号翠谷商业广场3幢资产评估服务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名称:镇江市亿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路200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
学府路123-1号翠谷商业广场3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我公司学府路123-1号翠谷商业广场3幢的10套房产的销售价格进行专项资产评估(具体房产信息详见附表),并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天内出具3份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101室、108室、201室、202室、207室出具一份;103室、109室、110室、111室出具一份;114室出具一份)。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三)具有10名以上从业人员,5名以上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
(四)须是有效期内镇江市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入库单位;
(五)2020年10月1日至今,同类型的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胶装成册,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投标时,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和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工期
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天内出具3份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5日,向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行开票义务,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税收损失赔偿责任。
九、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一名中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经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若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最低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最低报价投标人以现场抽签方式抽取出一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经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得低于三家,若有效投标人低于三家的,评委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疫情期间投标单位人员需佩戴口罩,健康码与行程码备查,且需遵守镇江市防疫规定,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6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符合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镇江交通产业集团2号楼二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缴纳300元招标文件领取费并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领取费300元,售后不退,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上转账到以下的指定账户:
户名:镇江市亿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
银行账号:488*****8201
(附言:学府路123-1号翠谷商业广场3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投标报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4:30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30分
开标地点: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号楼二楼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官工/李工 联系电话:0511-********
☆疫情期间投标单位人员需佩戴口罩,健康码与行程码备查,且需遵守镇江市防疫规定,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交通产业集团廉政效能督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
镇江市亿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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