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都市轻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都市轻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621)
3、预算编号:00-15-1373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超声波破碎仪、真空冷冻干燥机、微波消解仪、立式超低温冰箱、屈服应力流变仪等具体内容见“询价书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5、交付地址:海泉路100号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5-05-2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6-03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5-06-10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5-06-10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7楼
2、询价地点:长寿路285号17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携带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CA证书”、《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投标确认回执》及纸质版响应文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