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荡路改造等工程招标公告
芦荡路改造等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WJ******** | 项目名称 | 芦荡路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 |
标段编号 | WJ********1501 | 标段名称 | 芦荡路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5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6月4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WJ********1501 1、招标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投资估算:25000万元 2、工程名称:芦荡路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管理服务费:约316万元 4、招标范围:芦荡路(花园路至227复线)改造、鲈乡北路改造(江兴路-柳胥路)、运河路(锦湖路-三兴路)、柳胥路改造、东太湖吴江段苏震桃以北堤线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 5、计划服务期限:2015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8日共730日历天 6、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江区2013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7、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如申请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申请人为设计企业,要求具备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5月以来独立完成担任过投资额超过1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但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不得有在建项目管理且(如申请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有在建工程;如申请人为设计企业,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4)投标人及其拟派选的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项目重大,甲方将保留对相关业绩考察的权利。 8、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6月4日 17:00时前使用企业CA锁登陆“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http://ggzy.was.gov.cn/wjhy)报名。(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操作流程: (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6月4日 17:00时前使用企业CA锁登陆“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自行下载; (2)下载流程: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点击招标公告栏内相关公告→在公告右上方点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14:00时; (2)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地点:吴江行政服务中心新楼三楼信息发布厅;箱号:2#。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13、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14、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须到场,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5、本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5月29日。 建设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章): 联系人:杨柳 联系人:张建芳 电话:********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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