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长庆石油勘探局矿区服务事业部银川燕鸽湖基地建设项目组燕和园续建区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石油勘探局矿区服务事业部银川燕鸽湖基地建设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包括燕和园12#、14#、16#、18#、19#、20#楼楼内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及调试。
2.2、招标范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及调试。
2.3、施工地点:银川燕鸽湖基地燕和园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近三年有相近或相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6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29日至6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君苑酒店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提交,金额为二万元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9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君苑酒店二楼会议室
八、其他
招标人:长庆石油勘探局矿区服务事业部银川燕鸽湖基地建设项目组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长庆石油勘探局矿区服务事业部银川燕鸽湖基地建设项目组.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向远明、刘军伟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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