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2年省部共建碳基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SJX-2022-283

新疆大学2022年省部共建碳基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SJX-2022-283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2022年省部共建碳基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2022-283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2年省部共建碳基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大学2022年省部共建碳基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内容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采购内容设备:液体系统、高压反应釜、全玻璃自动在线微量气体分析系统、型煤连续热解评价系统、工业型煤落下强度测定仪、焦耳加热装置、液压试验机、气固相催化反应装置。
备注: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凡拟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谈判活动;
(3)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400-881-7190获取支持。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B座九源酒店20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B座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B座20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莉、李春雪

电 话:0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点实验室 科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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