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水处理车间至厂房综合管沟内主要管道更换招标公告

化学水处理车间至厂房综合管沟内主要管道更换招标公告

1.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车间至厂房综合管沟内主要管道更换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5-0324

2.工程概况:

化学水处理车间是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除盐水和软化水的制备和补给车间,负责#1-4机除盐水和软化水的制备及供给。制备除盐水和软化水所需的生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的主管路引入,经由汽机厂房生水泵及生水加热器后送入化学车间原水箱备用。

为使厂区环境美观,生产厂区汽机厂房与化学水处理车间之间的除盐水、软化水等管道是通过地下的管沟(以下简称综合管沟)和秦平路西侧的管道桥架进入化学水处理车间。综合管沟为钢筋混凝土浇铸结构,长度约80米(详见后附示意图),管沟内布置有水处理车间制水所需生水管道2根、软化水管道1根、除盐水管道2根(规格均为Φ219×6)水处理车间表用压缩空气管道(Φ57×4)、疏水回收管道(Φ89×6)以及公司办公楼采暖供回水管道(Φ159×6)。管沟内部局部有6KV电缆穿过(长度约10米)。

近年来由于厂区基础沉降以及地面重型车辆超载,造成综合管沟多次发生泄漏,虽经多次封堵,但是仍无法消除地下水向综合管沟内的泄漏。导致管沟内部长期积聚地下水,造成管沟内部管道及法兰连接件长期受到地下水浸泡,腐蚀严重,其中除盐水管道法兰多次泄漏,造成大量除盐水浪费,严重影响四台机组除盐水补水。经公司研究决定,将综合管沟内的生水管道2根、软化水管道1根、除盐水管道2根更换为钢骨架塑料复合管。

招标范围:

①下列管道拆除外运及安装(包括管道支架的拆除及重新设计并安装)


管道名称

管道规格

单根长度(米)

管道数量(根)

1、

除盐水

DN200 PN1.6

75米

2根

2、

软化水

DN200 PN1.6

75米

1根

3、

生水

DN200 PN1.6

80米

2根

② 下列管道的拆除外运

1

旧表用压缩空气管道

规格:Φ57

80米

1根

2

制冷机房至化学冷却水供回水管道

规格:Φ57

20米

2根

3

氢站冷却水回收水管道1根×40米

规格:Φ40

40米

1根

③综合管沟汽机厂房-4米侧封堵拆除及恢复(注:封堵墙体为红砖堆砌结构)。

④拆除的管件由投标方运至招标方物资库。

具体工程量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本项目设置拦标价50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三个同类型有效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承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

购买标书联系人:孙超、娄和敏、赵璐(电话咨询)、马娟(网上咨询)

联系电话:0531-5568 2326、2541、2554

传 真:****-********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

1)本项目要求现场购买标书。依据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会员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投标行为,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应首先通过合格供应商资质审查,成为我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现场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贵单位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首先完成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可直接购买标书。

如通过国神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注册及现场资质审核,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交/携带国神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及上述资格文件盖章的复印件。(网上登陆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 主页-集中采购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注册、审核咨询电话 4000-010-416。)

(2)已成为上述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前请务必致电购买标书联系人,并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vip.163.com,待审通过后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451元人民币),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编号)传真至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招标编号

SDJS-2015-0324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6.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0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18层。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5-0324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

邮 编:250101

开户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

帐 号:****************8651

开户行行号:********0282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31-5568 2333、2555

传 真:****-********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5-0324)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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