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凤鸣和院案场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德清凤鸣和院案场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德清凤鸣和院案场服务,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德清凤鸣和院案场服务
(2)预算金额:61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德清凤鸣和院案场礼宾服务40万元,第二标段德清凤鸣和院案场保洁服务21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湖州
2.采购内容和范围:案场保安(礼宾)服务范围(标段一):负责案场售楼接待中心保安的礼宾服务、巡逻服务、消防服务、交通疏导、车辆管理、客户接送、必要时的信件收发、物品搬运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人员需求:5人,上班时长为12小时/天,白班两岗,夜班值班1人。人员要求:净身高175cm以上,无纹身,无犯罪记录,上岗期间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案场保洁服务范围(标段二):负责德清凤鸣和院案场样板房、大厅及外场所有公区的日常保洁服务,人员需求:5人,上班时长为8小时/天,年龄55岁以内,身高158以上,体态形象好。上岗期间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服务期限:标段一服务期限: 10个月;标段二服务期限:9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②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适用于第一标段)
③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适用于第二标段)
(2)业绩要求:
①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的保安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合同服务期等信息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适用于第一标段)
②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的保洁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合同服务期等信息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适用于第二标段)
(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投2个标段,且同时在2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则只推荐其为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第二标段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2月6日9:00至2022年12月8日9:00(北京时间)。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8日9:00。采购人将于2022年12月9日17: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00;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3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2号楼2楼
联 系 人:谷女士
电话:0571-********
2、监督部门: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综管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2号楼2楼
电话:0571-********
标签: 案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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