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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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编号:NMYL-FW-2022-01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
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t
(001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资
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p:/www.ccgp.gov.cn/search/,crh,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及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
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
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5日17时00分到2022年12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
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
业园5楼)
七其他
内蒙古晔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中心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有关规定,对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
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2
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MYL-FW-2022-011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采购内容: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采购预算:22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二拟采用供应商:四川蔚丰云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是由四川蔚丰云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完成,并且上线以来
一直由四川蔚丰云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贵维护,目前此系统己无法完全满足方舱医院使用
需求,因受专有技术限制,只能委托四川蔚丰云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方舱医院医疗信息化
系统进行功能扩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
厅关于规范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符合单一来源法定使用情形,因此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2日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公示,在此期间任何投标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
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单一来源的供应商于2022年12月5日17:00至2022年12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
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发送至
nmgylxmgl(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公司会联系
供应商。到时请供应商准备两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司,获取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
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
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采购
人拒绝。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
(4)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供应商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供应商自负。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4.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quark.cn/s/19c4def7b08c提取码:4cr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
料产业园5楼)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00
开标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
5楼)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3.每标段成交供应商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
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4.特殊说明: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
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供应
商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
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市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中心医院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联系人:涂晓东
电话:0472-69555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晔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望园中道89号商泰置业三楼
联系人:张帅米红玲

话:0472-5228316
电子邮件:
nmgyl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5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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