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能源第十五批兖矿能源无轨胶轮车(防爆火工品车)专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山东能源第十五批兖矿能源无轨胶轮车(防爆火工品车)专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2022年山东能源第十五批兖矿能源无轨胶轮车(防爆火工品车)专项招标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SNWZ-D*****-048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明细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型号及说明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1 | 无轨胶轮车(防爆火工品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兖矿能源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否 |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在不能满足以上交货期情况下,请提供在合理加工周期内的最快交货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
3.2该项目不允许代理商。
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产品整机及零部件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应有效资质证件。
3.5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与投标相同或类似货物的销售业绩。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23:5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会员,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标书费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为报名成功)。
4.2会员注册
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注册”完善会员注册信息,待平台审核后完成注册。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工作台”-“客户管理”-“我的申请”完善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4.3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标书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投标人线下通过网银,向标书费虚拟账户缴纳标书费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方可登录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投标人通过企业账户缴纳标书费的暂时可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缴纳标书费的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上传CA签章的标书费个人授权委托书,方可缴纳标书费。
4.4 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4.5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 “服务中心”、“CA办理”栏目。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电话: **********,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或咨询平台右侧在线客服)。
4.6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4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线下通过公司账户向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保证金虚拟账号。上传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栏目。
5.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任何操作,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评标期间,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澄清答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和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栾经理
联 系 电 话: 0531-********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 系 电话:0531-******** 0531-********
邮 箱:snzb02@vip.126.com
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号 | ||
联系人:栾经理 | ||
电话:0531-********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号 | ||
联系人:柴经理/李经理 | ||
邮箱:snzb02@vip.126.com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2年山东能源第十五批兖矿能源无轨胶轮车(防爆火工品车)专项招标项目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具体招标范围及详细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
1.3.2 | 交货期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 ||
召开地点: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
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
□允许,偏差范围: | ||
最高项数: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 |
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各一份)上传至电子招标平台(注明项目编号及名称、标段号及名称、单位名称、疑问内容、联系人及电话),并电话通知查收。同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电子邮箱(snzb02@vip.126.com)。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平台发送书面文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文件24小时内 |
形式: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确认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平台发送书面文件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文件24小时内 |
形式: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确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有,最高投标限价: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1.5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山东能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从转入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虚拟账户,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2021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
3.7.3线下(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否 其他要求:如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含金属物)成一册,并按顺序编写页码,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线下4纸型,投标文件采用双面印刷,简装本,但不能活页装订且不允许换页。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每个标段的纸质投报文件单独装订,开标一览表单独装订提交。 |
3.7.3线下(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
3.7.3(电子)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 |
3.7.3(电子)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通过投标管家加密签章 |
4.1.1(电子)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通过投标管家干将APP加密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2(线下)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是,退还时间: | ||
5.1(线下)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4)(线下)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顺序或逆顺序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2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投标 | □否 |
?是,具体要求: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成交人)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取费标准(货物类)向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每标包投标总价为基数分标包计算,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
10.2 | 付款方式 | 兖矿能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卖人提交最终验收手续并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设备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卖人提交最终验收手续并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设备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以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
10.3 | 其他 | 1.评审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1)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投标人仍具有竞争性的,继续评标;(2)不具备竞争性的,则根据招标法规定做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2.经过两次招标不成功的采购项目,为保障安全生产供应,提高采购效率,由山东能源物资公司组织投标厂家现场谈判采购,谈判评委使用招标公司抽取的评标专家。为提高采购效率,转谈判的采购实施方案及谈判文件不再审签,以招标文件作为谈判文件。 |
1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商务报价文件;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报价范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按要求报总报价及相应的费用清单、质保期内的维护方案及相应的费用清单。质保期外的维护方案及相应的费用清单单独竞报,本次报价不包含在总报价内,仅作为售后服务依据。
总报价包括全新货物费(含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管理)、运输费、装卸(含出厂装车费、卸车费、二次搬运等费用)、安装调试或指导安装费(执行各标包技术文件要求)、质保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13%增值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等全部费用。
3.2.7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并按每台设备/材料的最小单元进行分类报价,包括单价、合价、总价。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和附有条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2.8所有的设备或材料(包括所有的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完成,并达到招标人满意。
3.2.9投标人应确保所供应的设备、材料及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不存在环保、安全缺陷问题。若因环保、安全问题所发生的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材料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线下)(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线下)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电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线下)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电子)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线下)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电子)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线下)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电子)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线下)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线下)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电子)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电子)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线下)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电子)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要现场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线下)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电子)投标人通过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线下)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电子)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步,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具有竞争的,可继续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3.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其投标文件中证明、证件原件扫描件的有效性,进而判断其能否通过资格评审。
6.3.5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4.1开标会议开始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招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6.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属于依法招标项目物资,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属于依法招标项目物资,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将不再进行招标,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商务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设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设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 |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材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
投标报价:3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部分 (20) | 企业综合实力 (8分) | 根据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主要财务指标、体系认证、信用等级、荣誉证书等比较各投标人的企业实力,酌情打分。 |
销售业绩 (7分) | 近三年对应所投设备销售业绩少于 5 单的不得分,对应所投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 5 单的,按照业绩排名得分,依次递减 1 分,第一名得7分,最低得 1 分。(销售业绩附采购合同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材料为准) | ||
付款方式 (3分) | 根据投标人对付款方式的响应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不满足根据偏离情况酌情打 0-2 分(不含2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3分(不含2分)。 | ||
交货期 (2分) | 根据投标人对交货期的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不满足的根据投标人对交货期的响应情况,在0-2 分间打分(不含2分)。 | ||
2.2.4-2 | 技术部分 (50) | 产品的质量、先进性、可靠性等 (18分) | 根据产品整体质量、知名度、市场占有率,整体配置情况、先进性,节能性、稳定性、可靠性等因素,分为优、良、一般,优18-13分;良12-7分;一般6-1分。 |
产品的详细配置及技术指标 (18分) |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响应情况,分为优、良、一般,优18-13分;良12-7分;一般6-1分。 | ||
质量保证、承诺及售后服务 (10分) | 1、根据产品生产工艺水平、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及检测手段、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酌情打 0-5分 2、售后服务措施及服务承诺、售后服务网点及人员设置、技术培训及承诺产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酌情打 0-5 分。 | ||
报价合理性(4分) | 根据设备及配件明细报价的合理性及完整性,酌情打 0-4 分。 | ||
2.2.4-3 | 报价部分 (30) | 价格分 (30分) | 1.评标价格(P)为有效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报价。 2.评标基准值(A)的确定: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A=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5家<有效投标人数量≤8家时,A=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数量时>8家时,A=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中去掉二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3.评标价格得分: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P值与A值相等得25分;P值每低于A值1%,在25分的基础上加0.2分,最多加至30分;P值每高于A值1%,在25分的基础上减0.2分,最多减至20分。 (不足1%的按线性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同一投标人所有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的得分,当评委人数为7人及以上时,同一投标人所有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1
买受人: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卖人:
签订地点:山东省邹城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受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卖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标的物
1.商品名称:详见附表
2.品牌、规格、型号:详见附表
3. 商品数量:详见附表
4. 单价:详见附表
此单价为□含税价格(税率:详见附表)□非含税价格。
5. 总金额:人民币详见附表元(大写:详见附表)。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13%)□非含税价格。
商品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包装
1.包装要求:出卖人负责包装。
2.包装计价回收方式:包装物不回收。
运输
运输方式为:汽运;
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装卸费等所有支出由出卖人承担。
交货
交货时间为:年月日前。
交货地点为:出卖人送货,按买受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买受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
出卖人交货代表:,联系电话:
(1)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
(2)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至合同约定的提货地点提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买受人指定收货代表签字验收确认。
买受人收到实际货物后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在交货后30日内将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但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如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存疑时双方可共同委托买受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复检,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收货验收项目
按技术协议执行。
付款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卖人提交最终验收手续并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设备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3. 出卖人收款账户以本合同签字页中约定为准,出卖人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出卖人需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对以出卖人名义出具的印章、提供的账户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买受人没有义务核对,如印章、账户不真实,责任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4. 买受人支付每期款项前,出卖人必须按买受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买受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买受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 买受人对合同约定留存的任何保证金、质保金均无投资及增值义务,该条款约定款项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无息支付。
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安装与调试人员
出卖人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指导安装及调试。
2.安装及调试的要求
按技术协议执行。
3.其他约定
/
售后服务
1.质保期
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壹年。
2.保修项目及方式
按技术协议执行。
3.其他约定
/
知识产权
1.出卖人应保证依据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以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均已合法享有其相关知识产权或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对于出卖人提供的非出卖人享有知识产权权属的的产品,出卖人须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资质证明。
2.出卖人应保证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的组织及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买受人免于承受因产品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诉讼、仲裁、索赔或其他经济损失,否则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逾期供货,每延期一天,出卖人应向买受人缴纳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含税)0.03%的违约金,逾期供货超过60天的视为不能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标的物交货时,出卖人所交标的物包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出卖人负责调换或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不能调换或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
出卖人不能交货,应向买受人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10%的违约金。
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效力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受人执叁份,出卖人执壹份。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他条款
1、技术协议由买受人指定的使用方与出卖人另行签订,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与技术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技术协议为准。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买受人(签章)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卖人(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地址 | ||
开户单位 | 开户单位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时间 | 时间 |
合同编号:
买 受 人: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出 卖 人:
签订地点:山东省邹城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受人: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出卖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标的物
1.商品名称: 详见附表
2.品牌、规格、型号: 详见附表
3. 商品数量: 详见附表
4. 单价: 详见附表
此单价为□含税价格(税率: 详见附表 )□非含税价格。
5. 总金额:人民币 详见附表 元(大写: 详见附表 )。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13%)□非含税价格。
商品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包装
1.包装要求: 出卖人负责包装。
2.包装计价回收方式:包装物不回收。
运输
运输方式为:汽运;
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装卸费等所有支出由出卖人承担。
交货
交货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前。
交货地点为: 出卖人送货,按买受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买受人收货代表:刘良飞 ,联系电话:139*****677
出卖人交货代表:宋来源,联系电话:156*****586
(1)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
(2)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至合同约定的提货地点提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买受人指定收货代表签字验收确认。
买受人收到实际货物后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在交货后30日内将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但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如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存疑时双方可共同委托买受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复检,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收货验收项目
按技术协议执行。
付款
付款方式:□商业承兑□转账□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其他
2.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卖人提交最终验收手续并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设备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以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3. 出卖人收款账户以本合同签字页中约定为准,出卖人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出卖人需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对以出卖人名义出具的印章、提供的账户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买受人没有义务核对,如印章、账户不真实,责任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4. 买受人支付每期款项前,出卖人必须按买受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买受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买受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 买受人对合同约定留存的任何保证金、质保金均无投资及增值义务,该条款约定款项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无息支付。
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安装与调试人员
出卖人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指导安装及调试。
2.安装及调试的要求
按技术协议执行。
3.其他约定
/
售后服务
1.质保期
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壹年。
2.保修项目及方式
按技术协议执行。
3.其他约定
/
知识产权
1.出卖人应保证依据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以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均已合法享有其相关知识产权或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对于出卖人提供的非出卖人享有知识产权权属的的产品,出卖人须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资质证明。
2.出卖人应保证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的组织及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买受人免于承受因产品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诉讼、仲裁、索赔或其他经济损失,否则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逾期供货,每延期一天,出卖人应向买受人缴纳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含税)0.03 %的违约金,逾期供货超过 60 天的视为不能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标的物交货时,出卖人所交标的物包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出卖人负责调换或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不能调换或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
出卖人不能交货,应向买受人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10%的违约金。
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效力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受人执伍份,出卖人执 壹 份。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他条款
1、技术协议由买受人指定的使用方与出卖人另行签订,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与技术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技术协议为准。2、招投标文件及相关书面资料均作为合同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
买受人(签章) | 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出卖人(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刘良飞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021-********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位三层333室 | 地 址 | |
开户单位 | 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开户单位 | |
开户银行 | 中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时 间 | 2021年4月30日 | 时 间 |
1.本招标项目的设备、材料、配套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2.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提到的品牌或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了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没有指定或唯一的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防爆无轨胶轮车技术规格书
(火工品运输车)
一、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交货期:
(1)招标项目: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二、(四)12。
订货范围:防爆无轨胶轮车(火工品运输车)1台,包含合同总额3%的免费随机备件,专用工具1套。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
(3)交货地点: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施工现场。交货方式:落地交货。投标人负责车辆到矿后的卸车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相关设备配套:无
二、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本项目的基本参数和主体结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此要求负责对投标设备进行结构详细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和指导调试等。交货地点为招标方指定地点,技术资料交接地点为现场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规范和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的相关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关服务。
3.投标方必须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但不仅限于此)。投标方在设备详细设计、制造、运输和指导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标准。本技术规范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4.合同签订前,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具体项目和条款由买、卖双方商定,投标方应予以配合。
5.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含外购件)必须是满足要求的全新产品。
6.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含外购件)应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出厂前应根据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需随产品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7.投标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产品的各种技术文件以满足项目设计要求。
8.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规格书对性能保证的要求,并提供良好的技术指导服务,包含现场指导安装、指导调试及后期的售后服务。
10.投标方应保证在设备详细设计、制造、运输、技术服务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环保要求。
三、使用环境条件
1.所属煤矿均为瓦斯矿井,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尘有爆炸危险性。
2.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40℃。
3.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4.海拔高度不超过1500m。
四、制造标准及安全要求
1.安全要求符合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产品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配套电气部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
3.产品符合但不限于如下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MT 990-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通用技术条件》
MT/T 989-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3766-2001《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3836-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MT 113-199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技术条件和判定规则》
GB/T *****-2014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 *****-2005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识》
WJ 2146-1993 《兵器工业防静电用品设施验收规程》
WJ 9073-2012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
五、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 | 参数 |
车身尺寸(长×宽×高)(mm) | 5700(±100)×1960(±100)×2200(±100) |
货箱外型尺寸(L×W×H)(mm) | 4100(±100)×1960(±100)×1400(±100) |
炸药仓内尺寸(mm) | 3100(±100)×1860(±100)×1200(±100)(后开门) |
驾驶室形式 | 全金属封闭驾驶室前方驾驶 |
整车结构 | 整体式 |
额定载重(kg) | 3000 |
发动机 | 4缸或以上 |
发动机额定功率(防爆后) | ≥74kW |
最大牵引力 | ≥20kN |
安全保护指标 | 隔爆型、本安型 排气温度≤77℃; 发动机表面温度≤150℃; 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其声光信号应使驾驶员能够清晰辨别,报警后30s内(时间可设定)和断电后应自动停止防爆柴油机工作; 货车车厢烟雾报警; 货箱开门报警; |
排放指标 | 国Ⅲ或以上 |
最大制动距离 | ≤8m |
最大爬坡度 | ≥14° |
驱动方式 | 双后轮驱动 |
档位布置 | 3前进档,1倒档 |
轮 胎 | 充气胎 |
六、主要结构形式及技术要求
1.发动机原机选用进口知名品牌或上柴、华柴等国内知名品牌的四缸或以上涡轮增压发动机,采用单体泵柴油喷射技术。发动机壳体不得采用铝合金制造,非金属部件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采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柴油箱容量不得超过8h用油量。
2.发动机气压启动,启动、熄火开关为独立的按压式按钮。冷却方式为水冷,发动机冷却水箱外部应加设护罩,防止高温冷却水喷溅伤人。气启动压力保压时间不低于8小时。
3.车辆启动器、变速箱须选用进口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产品。
4.采用湿式废气处理,排气管应向正后方排气。
5.制动系统为多盘湿式制动器,具备工作制动、驻车制动、紧急制动三种独立系统,驻车制动、紧急制动必须为失效安全型。
6.车尾设置一个信号灯,行驶时信号灯亮。车辆前部和尾部分别设置2个照明灯;前进时2前灯亮,后退时2后灯和1前灯亮
7.整车制动、转向应采用液压控制,灯光照明采用电路控制。配置气压表、机油压力表、发动机水温表、以及相应的液压系统压力表,各仪表显示应清晰、准确,压力表显示范围符合压力波动区间要求。
8.排气温度最高至77℃,自动停机;冷却水温度最高至95℃,自动停机;机油压力低于设计值,自动停机;柴油机表面温度达到150℃,自动停机;废气处理箱缺水时,自动停机。
9.车辆应配置灭火器和警示牌、安全带、自动灭火装置、视频监控系统、行车智能监控系统车载终端(具体细节需协议明确)。
10.在无轨胶轮车明显和易取用位置配备2台不小于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紧固。
11.厢体:厢体内设施有,货厢内部应具有良好的感烟雾报警性能。当有烟雾发生时,应在3分钟内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驾驶室内置报警装置,报警声音强度100分贝以上。货厢底板上应铺设阻燃导静电胶板,并使用导静电粘接剂粘固,胶液涂抹均匀,胶板粘接平整,接口严密,缝隙尽量减小,并用粘接剂填充,并且胶板不应起皱或翘曲。阻燃导静电胶皮电阻率应符合《兵器工业防静电用品设施验收规程》(WJ2146-1993)规定。
12.厢体外表标示有,货箱外还应涂装安全告示、爆炸品菱形标示、危险指示灯、橙色爆字等表示,方便其他人员识别与发现。货厢内蒙皮材料应选用撞击不发生火花的阻燃材料,可采用有色金属材料或船用胶合板,船用胶合板内表面应涂防火涂料。货厢内外蒙皮之间的空隙应用阻燃隔热的材料填充,金属外蒙皮的外侧应喷涂浅色漆。另外门框上有防盗报警装置,确保厢内的安全。警示标识设施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识》(GB *****-2005)规定。
13.安全报警装制:感烟报警器是感测车厢内火情的专用装置,安装在车厢内顶部,并与驾驶室内报警装置连接,当有火情烟雾出现,在驾驶室进行蜂鸣报警通知驾驶员,保证及时消除险情。
防盗报警器为了保证安全,在车厢后方开设有门,在门框上方安装有门磁开关报警器,当厢门被打开时,驾驶室内的蜂鸣器发出报警声音,不使用时可将驾驶室内的控制开关关闭。可保证在行驶过程中,整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4.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将含有产品信息的二维码铭牌和设备技术标识号固定在指定位置,车体上预留安装定位装置的位置,具体细节由双方协商决定。
七、质量保证及承诺
1.质量保证
整机质保期为井下使用18个月,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无偿解决,由于非正常使用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中标方应提供产品运行出现的故障持续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中标方仅收取正常成本费用。
2.承诺
如使用单位没有相应的备用件,中标方必须储备(备用大部件)及易损件存放在使用单位或附近的服务基地,保证出现问题后能在24小时内解决。
八、报价的内容及要求
1.项目整体报价,按设备机型分别报价,列出设备易损件、主要部件的分项报价明细清单,按照明细清单逐项进行报价,并承诺对其供应的设备负责返厂维修;报价为含税价,含运费,含5%免费随机配件(在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明细)等全部费用。
2. 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整机所有部件及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配件总报价不高于设备价值的1.3倍。分项报价表中,必须包含文末附表中所列主要部件、配件的分项报价。
3.交货期、质量(设备大修周期、使用寿命、各主要部件寿命及其它)、服务(含配件供应)三方面承诺。
4. 提供投标设备设计、生产、检验所采用的标准(代号、名称)目录。
5. 由投标方负责发运,并承担运杂费、保险费。
九、技术支持、资料及要求
1.设备制造完成后,按招标设备的通用技术条件及出厂检验方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有关技术协议执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中标方负责发运,并承担运杂费、保险费等费用。
2.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到货验收手续,留10%质保金。
3.中标方保证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技术服务迅速、及时、彻底,接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位,处理问题不遗留隐患。负责买方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随主机发货时配带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5.操作维护说明书1套/台、PDF格式电子版操作维护说明书(技术参数、特殊部件及主要部件简易图齐全)。说明书提供部件示意图及侧面图,提供基本安装尺寸,易损件提供外形尺寸。
6.免费提供专用工具1套/台。
十、调试及技术服务
1.中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驻现场服务,且对派出人员安全负全责。
2.中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设备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试车等服务;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3.中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职责
(1) 中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调试前,如实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中标方技术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否则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中标方确认的工序如因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3)中标方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中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更换需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1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商务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1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设备/材料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招标人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方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1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1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1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1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商务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一览表;
(二)分项价格表(供货清单);
(三)报价分析表;
(四)货物描述一览表;
(五)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明细表;
(六)整机易损件(配件)价格明细表;
(七)质保期外定期维修保养费用明细表;
(八)其他优惠条件(如有);
(九)商务偏离表;
(十)其它。
1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
投标货物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付款方式 | 投标声明 | 煤安证号等(如需) | |
单价 | 金额 | |||||||||
合计 | ||||||||||
投标总报价(大写): |
注:(电子)投标一览表不仅放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另外上传投标文件时再单独把投标一览表作为附件上传平台。
(线下)投标一览表不仅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还应另准备《投标一览表》(每标包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或包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1.分项报价表说明
分项报价表合计报价必须与投标一览表总价一致。
2.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合计报价: |
注:(电子)分项报价表不仅放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另外上传投标文件时再单独把分项报价表作为附件上传平台。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单位:元
序 | 项目报价 | 分项价格 |
1 | 设备/材料费 | |
2 | 运杂费、装卸费 | |
3 | 安装/指导安装费 | |
4 | 管理费 | |
5 | 税金 | |
6 | 其他 | |
…… | ||
合计 | 合计总价 |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共 页 第 页
单位:元
序号 | 部件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材质 | 品牌 | 厂家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注:1.此表所填部件名称由各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类型自行列出明细,每种产品单列一表,此表必须详细填写,若不全视情况酌情扣分。注明厂家地址、联系方式;
2.后附相关配件的检验数据及检验报告。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一 | 备品备件 | |||||||
二 | 专用工具 | |||||||
总计 |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材质 | 品牌 | 厂家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设备/材料正常运转出了质保期外可能消耗到的易损件或外购件必须填列此表,价格参考现在同类型件的市场价。本项价款不含在设备/材料开标总报价范围内,但作为配件(仅设备)供应价格参考依据。
注:(电子)配件报价明细表不仅放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另外上传投标文件时再单独把配件报价明细表作为附件上传平台。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2)承诺书;
(3)投标人简介;
(4)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5)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获奖证书、资信证明文件等及其他资料原件扫描件;
(6)国家规定须具备的所投货物全套资质证件(如“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等);
(7)近三年(2018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10)其它。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投标人对提其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 类型: | 等级: | 证书号: | ||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 |||||
证书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上一年利润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 |||||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 |||||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 |||||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 |||||
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设备/材料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人须知要求 | |||||
投标设备/材料制造商需具 | |||||
有的资质证书 | |||||
备注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设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
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1
招标人: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针对(项目名称)提交的报名资料中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与原件是一致的且真实、有效。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参与招投标活动,自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打听招投标活动涉密信息、不干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招标组织、评审等工作。
3.不发生赠送礼品、有价证券、宴请、组织娱乐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行为。
4.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活动的调查、询问。
5.我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等,下同),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疑问、异议和质疑,投标截止时间后,我单位承诺不会针对招标文件提出任何异议和质疑。
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接受招标人因此做出的处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合同金额 | 用户名称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投产日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材料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设备/材料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
1
投标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指标逐项应答;
(2)产品介绍(主要供货货物的技术标准、参数,设计、制造、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说明,包括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3)拟供货主要产品的设备/材料彩页、图纸、照片、检测报告等;
(4)加工制造工艺、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5)质保期;
(4)技术偏离表;
(5)其它。
1
本章内容需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货方案、供货期保证措施及承诺;
2、包装和运输方式及保护措施;
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保证措施及承诺;
4、售后服务人员表、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或委托的维修点;
5、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
6、其它
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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