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珠(唐先)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部分)工程第二招标公告
象珠(唐先)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部分)工程第二招标公告
永康市象珠(唐先)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部分)工程,由于第一次开标有效标少于3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万m3/d。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部分。建筑部分主要包括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生物反应池、滤池、紫外消毒渠、脱水机房、加药间、贮泥池、机修间、鼓风机房、生产综合楼及室外附属等工程。安装部分主要包括污水(含污泥)处理设备与工艺管道、加药系统、鼓风机系统、污水处理设备的动力及自控系统等工程。
二、工程地点:象珠镇英村东侧紧邻酥溪处
三、招标控制价:约2840万元
四、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公司注册资金为陆佰万元及以上;项目经理需由取得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企业自2010年04月10日以来(近5年)(以竣工验收单为准)完成过1万吨/日及以上给水或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五、报名时间:2015年06月01日至06月0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
六、报名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8楼>)。
七、 联系电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招标单位电话:****-******** 招标代理电话:0579-********
八、施工企业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携带下列材料:
1、企业介绍信和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介绍人需提供企业养老保险证明);
2、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3);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企业自2009年10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完成过1万吨/日及以上给水或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1、经审核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开标前办理《永康市招投标交易席位证》、《永康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办理交易席位证所需相关资料及表格请链接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kztb.com资料下载中点击《永康市建设工程交易席位证办理须知及报名相关表格》)。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如采用现金方式递交的,必须采用“招标快线”系统提交(“招标快线”系统提交的在报名时同时递交“招标快线”的所有相关资料)。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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