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静县中等职业学校宿舍楼,食堂及实训设备购置项目(附属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PC-SG-2022-010
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静县中等职业学校宿舍楼,食堂及实训设备购置项目(附属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PC-SG-2022-010
项目概况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静县中等职业学校宿舍楼,食堂及实训设备购置项目(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C-SG-2022-010
项目名称: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静县中等职业学校宿舍楼,食堂及实训设备购置项目(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静县中等职业学校宿舍楼、食堂及实训设备购置项目(附属工程)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63.9㎡换热站一座(含换热站设备)。
2、室外附属管网工程、室外道路拆除及恢复,围墙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获取
方式:(1)营业执照(扫描件);(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应为获取文件时间。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和静县东归大道职业学校实训楼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豪景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996-*******
招标
|
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