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研判情况的通知
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研判情况的通知
青应急委办〔2022〕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青单位(企业),省管企业:
近日,省应急委办公室组织住建、交通、林草、消防、气象、地震、交警、机场、铁路等省应急委成员综合研判12月份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形势。总的看,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但年终岁尾,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难度和不确定性增加;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攻坚冲刺阶段,事故易发;能源保供压力大、任务重,煤炭、电力、燃气等领域安全防范压力只增不减,安全生产面临事故易发期、能源保供期、灾害多发期、疫情防控关键期“四期叠加”,风险较大,形势不容乐观。12月全省大部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受冷空气影响,主要有2次降水过程,果洛、玉树和黄南南部等地易出现雪灾和道路结冰,加大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海西等地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较高,安全监管和防灭火压力增大。具体研判情况如下:
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一)矿山: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停工状态,随着安全生产标准提升,个别企业短时间不具备恢复生产建设的条件,存在擅自复产复工的风险。正常生产建设的企业赶进度、赶工期、加大马力生产建设,存在风险防控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及时、三违作业增加风险。进入冬季,矿山因冰雪天气存在道路湿滑、井筒结冰风险,尾矿库存在上冻前提前筑坝不及时,未调整放矿方式,容易造成冬季筑坝、冰上放矿等风险,解冻后容易出现浸润线抬升、坝体失稳等问题。为抢回疫情造成的损失,一些矿山企业抢抓生产现象依然突出,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盗采资源等违法行为引发事故风险较大。
(二)危险化学品:冬季气候干燥,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易积聚静电,易燃易爆区域(特别是储罐装卸区)外来人员管控不到位,穿着化纤类衣服、接打非防爆电话等易引发燃爆事故。受疫情防控影响,个别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存在缺岗情况,特别是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特殊作业操作岗位人员缺岗,对企业生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烟花爆竹行业进入销售旺季,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大量囤货,同时,为追逐利益,非法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可能流入我省销售市场,安全风险增大。
(三)工贸:随着全省疫情逐步趋于平稳,工贸企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设备设施长时间停机后启动,“补偿性”生产风险叠加,年底部分企业完成全年目标和重点工作面临较大压力,易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可能存在作业现场风险隐患辨识不到位,作业前未严格执行停机、断电、挂牌等措施,作业中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如高处作业的安全绳)、未落实专人监护等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后未检查确认工具和人员等问题隐患,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风险较高。随着气温逐渐降低,昼夜温差加大,储罐、管道、阀门和液位计等部位易冻堵破损引发事故,加之天气转冷,职工衣物添加,对接触机械传动、转动、挤压等工作环境的职工,机械伤害风险加大。冬季厂房、车间等保暖需要紧闭门窗导致空气不流通,有毒有害气体易积聚,易引发中毒事故。
(四)消防:随着气温进一步降低,用火用电用气等取暖行为激增,家用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电瓶车在家违规充电,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等易引发家庭火灾。疫情形势平稳后,部分地区餐饮等场所经营时间延长,寄递物流逐步恢复营业,加之元旦临近,叠加“双十二”购物节,库存周转量可能激增,易出现货物混堆、超量堆存、违规存储等问题,火灾隐患突出。实行封闭管控的个别疫情高风险区域,存在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等情况,可能在火灾发生后,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
(五)燃气:当前燃气供应和使用规模仍保持快速增长,安全风险管控压力增大,部分老旧燃气管道、接头、阀门等老化锈蚀,可能发生管道设备劣化泄漏事故。一些居民违规改装燃气、燃气灶具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未安装泄漏报警装置、泄漏处置操作不当等易引发家庭燃气爆炸事故。
(六)交通运输: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出行受限,部分企业及司机可能铤而走险,“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规行为增多,道路安全风险增大。货车载人、非机动车占道行驶、无证无牌驾驶等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12月份气温进一步下降,果洛、玉树等地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对道路交通运输影响较大。
(七)建筑:建筑施工场所防滑防冻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导致施工人员滑倒和冻伤,特别是高处临边作业和攀爬过程易引发高处坠落。受冬季气温影响,混凝土凝固时间增长,加之疫情影响,因赶工期、追指标、抢进度导致混凝土强度未达标即拆卸模板易引发坍塌事故。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可能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章动火动焊、在建工程违规住人,引发在建项目火灾事故。
二、自然灾害风险
(一)森林草原火灾:据气象部门预测,12月全省大部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各地气温与常年同期相比,海北大部及玉树偏高0.8-0.9℃,省内其余地区偏高1.0-2.1℃;各地降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5-55%,其中玉树大部及五道梁、循化偏少明显,偏少50-55%。冬季天气干燥,林下可燃物较多,风力较大,加之,野外用火、牧区取暖和违规生产用火,海西等地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较高,须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强降温:12月全省大部将出现2次冷空气过程(1517日:海北、果洛有小雪,伴有4-6℃降温;22-24日:海东、海南、海北、黄南、玉树、果洛有2-4℃降温),出现寒潮及强降温的风险较大。须提前进行能源调度,保障能源供给;提醒民众注意保暖,做好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的预防工作;室内燃煤取暖用户注意通风换气,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等事故。
(三)雪灾:11月青南牧区出现4次降水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积雪,部分高海拔地区积雪持续时间较长,再遇寒潮降温降水,出现雪灾的风险较高,将对牛羊牲畜过冬、设施农业和交通运输带来不利影响。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河南安阳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要持续推动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我省“33条贯彻措施”落实落地,严格按照省安委办、省消安委、省应急委办、省疫情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各领域各行业各点位风险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经常性推演和实战演练,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以极限思维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抓在平时、抓在细处,牢牢守好安全稳定底线。
(一)提高安全风险防范的精准性
海西、海北等地要紧盯大班次、大采深、灾害重等高风险煤矿和停产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纠治不顾安全超能力生产、安全投入不足、盗采资源等问题。严把危化等高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严格落实现场验收、员工岗前安全培训等环节,严防仓促开工引发事故。西宁、海东等重点地区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突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等场所加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紧盯商贸企业仓储、民房建筑、燃气管网、易燃易爆、森林草原、城市管理、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拉网式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二)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前瞻性
各地区要持续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防”上狠下功夫,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巡查巡护,科学调配救援力量,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准备,及时落实转移避险、停产撤人、停运禁航等防范措施,做好除冰扫雪和交通、水电气暖等生命线设施保通保供工作。加强救灾物资需求研判和调拨,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
各地区要统筹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全面持续完善应急预案、防范措施,充分准备好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器材,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同时,健全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强化值班值守,统筹值班值守力量安排,增加备勤力量,加强事故灾害信息和求助信息收集、核实、快速处置与反馈,确保值守人员“在岗、在职、在责”,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科学高效现场协调联动应对机制和指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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