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零余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022-A-07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零余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的要求,为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零余额原直接支付
业务,依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财办
******号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技术标准V1.0(财办
******号)等政策文件,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零余额代理银
行业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零余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和
(001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零余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要求:一(1)投标人应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具有营业执照,且名称中有银行字样,提供
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财务
报告。B.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方(4投标截
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戏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三)投标银行总部须设在天津市或在天津市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
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6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按报名时间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报名,报名时须向
代理单位提供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威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
七其他
(一)采购人委托中标服务银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零余额资金业务。
(二)服务履行期限:合同自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履行期限内,采购人有权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通过招标等方式扩大选取办
理财政零余额业务的代理银行。
(四)中标服务银行向采购人和纳入津南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反馈财政零余额业
务信息,并在采购人系统中提供实时查询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
联系人:石洪玉
电
话:022-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大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
联系人:康学媚
电
话:022-
********-8009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e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品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