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吕蒙乡石岭村象山不稳定边坡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昌江区吕蒙乡石岭村象山不稳定边坡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石岭村象山不稳定边坡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石岭村象山不稳定边坡防治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象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面向国内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象山组。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金额:总投资约219.67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71.81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预计2015 年7月开工,2015年12月完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和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在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d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要求汇入接收账户(开户单位: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事业部;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南湖支行;账号:********9805);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 6月15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应注明“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石岭村象山不稳定边坡防治工程”字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10时00分,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如因没有及时查找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象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部
联 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 138*****922
地 址:景德镇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626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省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B区18号中康总部大楼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