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破)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破)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4日 13:59

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21日10时至2022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辅拍机构: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京东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永宁县李俊镇基地的大棚及其他资产整体拍卖,其中包含大棚174栋(全钢架120栋,半钢架54栋);卷帘机172个;维多利亚葡萄45棚;鱼池1座;办公房16间;变压器2台;机井1口;水井房1间;拖拉机1台;杂物若干。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2、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永宁县杨和镇基地的大棚及其他资产整体拍卖,其中包含大棚94栋,均为全钢架结构;卷帘机156个;办公房12间;冷库5间;水井房1间;机井1口;变压器5个;擎天柱1个;沼气池;杂物若干。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拍卖公司马玉衡,咨询电话:189*****711;管理人黄荟,咨询电话:173*****685。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优先购买权人:目前标的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辅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辅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天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黄荟、马举海,联系电话:173*****685132*****12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在买受人自行与村集体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管理人可依法予以配合)起算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06*****086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注明“破产案号:(2021)宁0121破3号;款项性质:竞价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物移交

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自行与村集体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管理人可依法予以配合),如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买受人未能与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则《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管理人无息退还买受人保证金。

买受人在与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十日内,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竞买标的物。因竞价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付手续及办理交付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八、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该标的物主体为不动产,土地使用系租赁集体土地,本次拍卖仅为土地附着物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租赁的权益。在拍卖成交后,涉及土地使用权租期、租金、租赁土地面积等由买受人自行与村集体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管理人可依法予以配合。如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买受人无法办理土地租赁合同的,管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管理人无息退还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

2、所有大棚现分别由杨和镇纳家户村和东权村、李俊镇古光村管理经营,上述村集体已将大棚出租给农户种植,大棚的交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大棚的具体时间不作为管理人违约的情形。

3、大棚上现安装的棉被和塑料膜以及部分卷帘机上的电机和支撑杆由承租户自行安装,也存在部分承租户自行维修大棚钢架的情形;李俊镇基地大棚的全钢架大棚中有个别是由现有承租户由半钢棚改造的,买受人应自行与承租户解决上述资产的问题,管理人可予以配合。

4、永宁县李俊镇大棚基地有45栋大棚内种植维多利亚葡萄树,若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自行与承租户协商处理葡萄树问题(管理人可予以配合)。买受人应自行前往大棚查看现状,拍卖时以大棚内的葡萄树现状为准。

5、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土地租金等;管理人移交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土地租金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辅拍机构索偿。

6、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辅拍机构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自行向工商、税务、村集体等政府部门了解,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与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能否交付、何时能交付等交付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辅拍机构、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辅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89*****711173*****685132*****12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宁夏领鲜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四日




标签: 财产 破产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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