濯页3井等三口井录井工程招标公告

濯页3井等三口井录井工程招标公告


濯页3井等三口井录井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重庆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濯页3井等三口井录井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

CQMRDC-2015-008

2. 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1)濯页3井基本情况。
井号
井别
井型
设计井深

(m)
钻井取心

(m)
完钻层位
录井井段(m)
地理位置

濯页3井
预探井
直井
2210
86.0
中奥陶统宝塔组
一开~2210
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石郎村2组

备注:一开即开始综合录井。

(2)招标主要内容:濯页3井、濯页4井、濯页101井三口井录井作业施工设计,综合录井(地质录井、气测录井、工程参数录井、钻井液录井)、地化录井及资料解释处理、报告编写等录井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濯页3井钻井地质设计。濯页101井根据钻探情况再考虑直井改水平井。濯页4井、濯页101井井深、录井内容均参考濯页3井。

(3)工程质量要求:资料录取及解释处理符合该井钻井地质设计、国家及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和重庆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要求。

(4)项目工期:预计2015年8月5日~2015年11月13日,约100天。

3. 项目地点

重庆市黔江页岩气区块。

4.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单位或分公司;若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分公司,则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相应授权。

(2)具有安全生产资质或认证。

(3)队伍应具有有效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颁发的石油工程队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或具有有效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

(4)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口页岩气直井和一口水平井的业绩。

(5)队伍人员要求:录井队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本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仪器工程师具有中级职称且从事录井仪器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地质工程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钻井地质工作5年及以上,采集工和仪器操作工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6)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综合录井仪性能要求不低于SK-2000。

5. 项目要求

本工程一旦中标,中标单位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违反不准分包、转包的规定。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5日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双鱼座B栋24楼2401办公室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持个人身份证、公司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

投标单位需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资质文件。投标单位需严格按本公告《附表》内容提供相应材料。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24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在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双鱼座B栋24楼2410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 6 月 24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双鱼座B栋24楼2410室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55号双鱼座B栋24楼

联系人:王二栓 万杨

电话:***-********135*****576(王二栓)

***-********139*****865(万杨)

邮箱:********3@qq.com">********3@qq.com(王二栓)

重庆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附表:

重庆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濯页3井等三口井录井工程项目招标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材料

(招标文件编号:CQMRDC-2015-008)


序号
内容及标准要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有效的安全生产资质或认证

5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颁发的石油工程队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

6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一口及以上页岩气井录井和一口水平井录井业绩的证明材料

7
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证明或承诺


注:以上资料形式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应证照须在社会对应职能

管理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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