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岗位设置方案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九编发〔2021〕63号)《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有关编制事项的通知》(九编办字〔2022〕11号)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本单位成立于2021年6月,核定编制251名(含周转编55名)。设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4名(副处级);内设机构正职26名(正科级),副职34名(副科级)。主要职责和任务:主要承担代政府履行市中心城区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用房和直管公房等公有房屋产权人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公有房屋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以及市中心城区房屋交易、房屋征收监管、白蚁防治市场管理、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资金的归集、使用工作。
1.单位规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3.编制数251名(含周转编55名)。
4.内设机构26个,名称分别是:综合科、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审核配租科、动态监管科、工程科、市场租赁科、安全生产科、住房管理科、信息档案科、稽核科、举报受理科、物业科、白蚁防治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住建资金管理科、公有房屋维修中心、甘棠公房管理所、滨兴公房管理所、长虹保障房管理所、八里湖保障房管理所、濂溪保障房管理所、企改房管理所、非住宅及市场租赁管理所、房产交易服务中心、房屋征收技术服务中心。
(二)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220个,其中:管理人员90人(正处1人;副处级4人;内设机构正科级5人、副科级23人;科员57人);专业技术人员58人(副高级1人,中级16人,初级38人,试用期3人);工勤技能人员72人(技师2人,高级工61人,中级工6人,初级工3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任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住房保障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251个,其中:管理岗位136个,专业技术岗位102个,工勤技能岗位13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主系列专业是工程系列(建设工程、测绘、装饰装修、维修维护、土建、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潢设计、白蚁防治、计算机系列等领域工程)、经济系列(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师含房地产经济师和建筑经济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师)和会计系列,辅系列为档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8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2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总数136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其中:五级1个,六级4个,七级26个,八级34个,九级71个。
1.单位领导岗位5个。其中:五级1人,名称主任,占管理岗位比例1%;六级4个,名称为副主任,占管理岗位比例3%。
2.内设机构管理岗位131个。其中:七级26个,名称为科长(所长、主任),占管理岗位比例19%;八级34个,名称为副科长(副所长、副主任),占管理岗位比例25%;九级71个,名称为科员,占管理岗位比例52%。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本单位设专业技术岗总数10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1%。
根据江西省委组织部和人社厅对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的事业单位中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从四级到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3%、5%、5%、10%、14%、11%、25%、25%,岗位对应设定人数为:
正高2个:四级2个,
副高13个:五级3个,六级5个,七级5个,
中级35个:八级10个,九级14个,十级11个,
初级52个:十一级26个,十二级2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3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其中:二级1个,占工勤岗位比例4%,三级2个,占工勤岗位比例20%;四级5个,占工勤岗位比例40%;五级5个,占工勤岗位比例35%。
四、组织领导及实施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
为便于统一部署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各科室(所、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妥推进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各项工作。
(二)岗位核准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政策精神实质,制定本次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核准表,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和同级人社局核准。
(三)组织实施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实施方案,及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量化评分办法,广泛征求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核和同级人社局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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