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系统采购文件

康复科系统采购文件

康复科系统采购文件

第一章采购邀请

南京市儿童医院就康复科系统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2022NFX0099

二、项目名称:康复科系统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00元(单位:人民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名: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务必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邮箱:njch_zczx@163.com,邮件主题和PDF文件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准时参加报名,过时不候。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七、报名材料:《南京市儿童医院院内采购报名表》

谈判的具体时间地点医院会另行通知。

备注:已报过名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报名!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主任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025-********

采购文件编制人:黄老师

编制人联系电话:025-********

医院纪律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25-********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采购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3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但需提供有资质认定资格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组成

采购文件组成: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无效响应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2.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3.医院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4.医院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采购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6.响应

6.1.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医院就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3.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4.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三、联合体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四、响应

(一)、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编制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二)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1.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

1.2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响应并予以说明。

1.3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价格部分是对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4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2.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四份响应文件(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4.响应有效期

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采购、评定与确定供应商

1.采购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评定

2.1 评定组织

2.1.1评定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具体事务由依规组建的评定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2.1.2 评定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2 评定程序

2.2.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核,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6)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没有逐一说明响应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8)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9)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采购要求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2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采购中止,同时将采购中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3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根据评定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书面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确定成交供应商

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补偿金。

3.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3.5医院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6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4、编写评定报告

4.1评定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定记录和评定结果编写评定报告。

4.2评定过程的保密性

4.2.1医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2.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定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定过程和结果。

4.2.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定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1.签订合同

1.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质疑

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院提出询问,医院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医院。

1.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医院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1.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5 医院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医院“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或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部门投诉。

3.诚实信用

3.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2 供应商不得以向医院工作人员、评定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医院网站公告,医院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医院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章产品名称和数量

康复科系统


第四章技术部分要求

技术参数1.1 康复系统

康复系统帮助医院实现康复科高效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康复质量。系统功能应包括康复计划、康复评定、康复治疗、治疗预约、全景视图、统计查询、系统管理、评定知识库、接口对接等,具体要求如下:

康复计划

康复计划用于康复科为患者制定康复计划,包括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的计划。

1.康复评定

康复评定医嘱需要在HIS系统开立。

系统应支持从HIS中读取康复评定医嘱(复合项目)。

(不同患者的复合项目对应明细项目一致)

系统应支持通过患者就诊卡号读取患者评定医嘱。

系统应支持通过患者姓名读取患者评定医嘱。

系统应支持通过患者身份证号读取患者评定医嘱。

系统应支持通过执行科室的设定范围抓取患者评定医嘱。

系统应支持抓取执行科室范围可配置。

系统应支持使用评定复合项目进行后续操作,如预约、执行。

系统应支持对于残联患者,评定师可以自行追加评定项目。

2.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医嘱需要在HIS系统开立。

系统应支持从HIS中读取康复治疗医嘱(复合项目)。

(不同患者的复合项目对应明细项目一致)

系统应支持通过患者就诊卡号读取患者治疗医嘱。

系统应支持通过患者姓名读取患者治疗医嘱。

系统应支持通过患者身份证号读取患者治疗医嘱。

系统应支持通过执行科室的设定范围抓取患者治疗医嘱。

系统应支持抓取执行科室范围可配置。

系统应支持使用治疗复合项目进行后续操作,如预约、执行。

系统应支持对于残联或者,可以修改治疗次数。

康复评定

康复评定用于康复评定相关的预约、评定执行。

系统应支持评定不需要预约直接是生成评定任务(评定由评定师进行线下预约,通知患者评定时间)。

系统应支持每个评定室的评定师只看自己评定室的评定任务。

系统应支持评定执行时,根据评定项目从评定知识库中抽取相应的评定量表,供评定人员使用。

系统应支持记录康复评定结果。

系统应支持康复评定执行时查看每日需要进行评定的患者列表。

系统应支持评定时临时保存患者的评定结果。

系统应支持评定保存后修改评定内容。

系统应支持对于自评量表,患者进行进行自主测试。

系统应支持取消评定执行功能。

系统应保证现有收费模式不变,门诊患者在收费处交费,住院患者由护士在HIS系统收费。

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用于患者康复治疗相关的预约、治疗执行。

系统应支持康复治疗执行时模板化录入内容,以减少治疗师书写康复记录的时间。

1.康复治疗预约

系统应支持为患者预约治疗室。

系统应支持为患者预约治疗资源。

系统应支持为患者预约治疗时间。

系统应支持查看科室内各个资源每日的当前的治疗安排情况。

系统应支持对现有的治疗计划进行调整。

系统应支持调整后未来的计划均按照新计划执行。

系统应支持对于已开立的治疗医嘱进行作废或停止操作。

系统应支持作废或者停止后的医嘱将不被执行。

2.康复治疗执行

系统应支持查看每日需要进行治疗的患者列表。

系统系统应支持保存治疗执行记录信息。

系统应支持批量进行康复治疗执行。

系统应支持查看本次住院期间的历次执行记录。

系统应支持能够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可调整本次治疗的日期和时间。

系统应支持查看当日治疗完成后的治疗情况。

系统应支持自定义科室内每个治疗资源的工作时间。

系统应支持自定义科室内每个治疗师的工作时间。

系统应支持治疗次数的累计。

系统应支持取消治疗执行,并调整治疗次数。

对于门诊患者,系统应支持理疗、针灸通过读取报到机报到记录确认是否执行,当有多项理疗或中医治疗时,系统可同时标记为执行,对于未执行的项目要人工进行取消操作,系统支持批量取消。

对于门诊患者,系统应支持因报道机故障导致无法执行,理疗、针灸也支持在康复系统内单次执行,或者批量执行。

对于住院患者,系统应支持含理疗和针灸在内的所有治疗项目都需要治疗师在康复系统内执行,保存治疗记录并累计次数。

(住院患者患者所有治疗必须在康复系统内进行人工确认执行)

系统应保证现有收费模式不变,门诊患者在收费处交费,住院患者由护士在HIS系统收费。

系统应支持根据患者复合项目自动生成治疗记录模板项目。

系统应支持住院患者每次住院生成一次治疗记录单。

系统应支持门诊多次就诊只有一份治疗记录单。

系统应支持会诊患者多次就诊只有一份治疗记录单。

系统应支持打印治疗记录单。

治疗预约

治疗预约是为患者预约各个治疗项目的治疗资源/治疗师、治疗日期、治疗时间等信息。所有的预约都由预约负责人进行单项手工预约。

系统应支持为患者预约治疗室。

系统应支持为患者预约治疗资源。

系统应支持为患者预约治疗师。

系统应支持为患者预约治疗时间。

系统应支持预约时结合治疗师的工作排班情况。

系统应支持预约时查看治疗师已经预约的情况。

系统应支持预约时间冲突时进行提示。

系统应支持超过治疗资源最大预约时进行提示。

系统应支持超过治疗师最大预约时进行提示。

全景视图

全景视图为康复科提供多维患者视图,便于治疗团队中各角色成员全方位了解患者当前病情,为患者制定更合理有效的康复计划提供数据支持。

1.康复集成视图

康复集成视图集中显示某位患者在康复科医生开立的所有评定及治疗医嘱的实际执行情况。

系统应支持查看全部相关日程。

系统应支持只查看评定相关日程。

系统应支持只查看治疗相关日程。

系统应支持以月份维度查看。

系统应支持以周维度查看。

系统应支持以日维度查看。

系统应支持查看视图中的具体某项评定的详细信息。

系统应支持查看视图中的具体某项治疗的详细信息。

2.康复评定总览

康复评定总览集中显示某位患者在康复科做过的所有可量化的各项评定结果。

系统应支持评定项目为单位展示其发展变化趋势

系统应支持查看患者在康复科做过的所有评定的详细报告。

系统应支持以日期单位查看评定结果。

系统应支持以评定项目单位查看评定结果。

系统应支持单个评定报告的查看。

系统应支持单个评定报告历史评定结果的查看。

系统应支持评定报告的打印。

3.康复就诊视图

系统应支持查看患者所有的评定项目。

系统应支持查看每个评定项目的状态。

系统应支持查看每个已执行评定的评定结果报告。

系统应支持查看患者所有的治疗项目。

系统应支持查看每个治疗项目的状态。

系统应支持查看每个治疗项目的详细信息(执行次数、执行日期、执行人)。

统计查询

提供全面的统计查询功能:支持从管理者的角度,进行科室各项运营数据的统计。

系统应支持统计治疗师工作量。

系统应支持统计评定师工作量。

系统应支持统计治疗室每日负荷。

系统应支持统计医生工作量等。

系统应支持按人员维度统计工作量。

系统应支持按科室维度统计工作量。

系统管理

1.医嘱术语管理

系统应支持康复评定医嘱术语的信息管理。

系统应支持评定项目与HIS复合医嘱项目对应关系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康复治疗医嘱术语的信息管理。

系统应支持治疗项目与HIS复合医嘱项目对应关系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复合项目和治疗记录单模板对应关系的维护。

2.康复室管理

需提供评定室及治疗室的基本信息管理。

系统应支持评定室名称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评定室位置。

系统应支持评定室组长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一个评定室多个组长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评定室是否有效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评定室工作时间段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治疗室名称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治疗室位置。

系统应支持治疗室组长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一个治疗室多个组长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治疗室是否有效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治疗室工作时间段的维护。

3.病区与康复室关系管理

系统应支持病区与评定室对应关系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病区与治疗室对应关系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特定病区的对应关系维护。

系统应支持默认病区对应关系的维护(未维护特定病区时生效)。

系统应支持门诊、住院对应关系分别维护。

系统应支持治疗室对应关系优先顺序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修改、删除对应关系中的治疗室。

系统应支持修改、删除对应关系中的评定室。

4.治疗资源管理

系统应支持为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服务的所有设备资源的管理。

系统应支持治疗资源的名称维护。

系统应支持治疗资源的负责人维护。

系统应支持治疗资源的有效性维护。

5.治疗医嘱管理

系统应支持每个治疗室内可以承接的康复治疗医嘱的相关信息管理。

系统应支持每个医嘱的治疗容量维护。

系统应支持每个医嘱的治疗时长维护。

系统应支持每个医嘱的工作日维护(周一至周日)。

系统应支持每个医嘱的执行类别维护(治疗师、治疗资源)。

系统应支持每个医嘱的预约时间维护(固定开始时间)。

系统应支持治疗医嘱的有效性维护。

系统应支持同一治疗资源承接多个治疗项目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同一治疗师承接多个治疗项目的维护。

6.用户权限管理

系统应支持设置用户角色,包括医生、评定师、治疗师、管理者、系统管理员等角色。

系统应支持用户所属康复室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用户工作康复室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用户停用的维护。

7.模板管理

文本模板管理,应支持用户快速录入。

系统应支持个人模块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科室模块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全院模块的维护。

系统应支持删除维护后的内容。

8.患者事件

以患者为单位的事件列表,需通过事件状态进行消息过滤。

对于已知的事件,需将相关人员设置成已读表明相关内容已知晓。

评定知识库

系统应具有康复评定知识库。

量表类康复评定应包括但不限于:

Hoffer步行功能评分

改良Barthel指数评分

简易精神状态检查(MMSE)

改良Ashworth痉挛评价量表

VAS疼痛评定量表

通用型ICF评价量表

MOCA量表

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ASIA)。

接口模块

系统需与HIS系统对接。

系统应实现患者信息同步(视图)。

系统应实现医嘱信息同步(视图)。

系统应包含评定医嘱获取接口(视图)。

系统应包含治疗医嘱获取接口(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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