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招标公告

平顺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受平顺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平顺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顺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仪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LZ********2

三、项目预算:¥276600元

四、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


采购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红外测油仪

1

可见分光光度计

1

声级计

1

PM2.5切割头

与武汉天虹大气采样器150c型仪器匹配

4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平顺县环境保护局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所供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7、投标人必须取得生产厂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证书;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生产厂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证书;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6、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

七、询价文件的发售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询价文件发售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4、询价文件售价:¥:3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15:30

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顺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顺县城

联系人:郭斌芳

电话:138*****016

代理机构: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联系人:李卫彬

电话:186*****494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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