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 |||||||||||||||||||||||||||||||||||||||||||||||||||||||||||||||||||||||||||||||||||||||||||||||||||||||||||||||||||||||||||||
批复文号 | 粤发改交通函[2013]4028号 | ||||||||||||||||||||||||||||||||||||||||||||||||||||||||||||||||||||||||||||||||||||||||||||||||||||||||||||||||||||||||||||
批复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 广东省航道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江航道整治工程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3]40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省航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省航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榕江航道整治工程共整治航道73km,其中榕江北河梅东大桥~榕东大桥10km按单向通航1000吨级海轮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6m×60m×300m(设计水深×有效航宽×最小弯曲半径,下同);榕江北河榕东大桥~双溪咀4km按双向通航3000吨级海轮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6m×100m×400m;榕江干流双溪咀~礐石大桥39km按全潮双向通航5000吨级海轮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8.1m×145m×750m;达濠水道礐石大桥~深汕高速大桥8km按通航500吨级内河船舶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2.0m×50m×330m(设计水深×航宽×最小弯曲半径,下同);达濠水道深汕高速大桥~广澳河渡口12km按通航300吨级内河船舶限制性航道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1.6m×40m×270m。 本项目选划的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位于汕头港锚地东南方约3km处,坐标为116°57¢002E~116°58¢302E、23°14¢302N~23°16¢302N。面积9.5k㎡,平均水深约19.5m。为尽量减少海洋倾倒量,建议投标人尽可能考虑通过陆上吹填等方式处置疏浚物。承包人若通过陆上吹填方式处理疏浚土,需负责落实卸泥区并办理本项目施工及卸泥区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审批手续和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及负责相关验收准备工作,并负责陆域卸区各类补偿、临时围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所需费用在报价清单中有单独报价项目的,按相应报价包干使用,没有单独报价项目的,视为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招标范围为RJ3合同段为榕江北河梅东大桥~地都水利下31.8km河段疏浚工程、锚鼓移设工程,RJ4合同段为榕江干流地都水利下~礐石大桥21.2km河段疏浚工程、锚鼓移设工程。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RJ3、RJ4两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合同段。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具体在评标细则中约定。 2.3榕江航道整治工程(RJ3、RJ4合同段)计划工期:开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15个月,交工验收期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同)独立完成过单项航道工程航道疏浚量不少于300万m3的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201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表中的“净利润”均为盈利。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均能按期支付,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④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下同)、建设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评价等级不能为D级。(注:尚未进行信用评价的企业均按B级计);⑥投标人近三年在广东省航道建设工程施工中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受到发包人处罚。 3.5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职称为水运工程系列工程师或以上,至少满6年工作经验,至少有1项水运工程项目经理工作经验。②项目总工资格。技术职称为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至少满8年工作经验,至少有1项水运工程技术负责人经验。 3.6关键设备要求: RJ3合同段:投标人自有可投入本项目的绞吸式挖泥船1艘(柴油机额定或总功率为3000kw或以上)及抓斗式挖泥船1艘(柴油机额定或总功率为1400kw或以上)。 RJ4合同段:投标人自有可投入本项目的耙吸式挖泥船1艘(柴油机额定或总功率为5000kw或以上)及抓斗式挖泥船1艘(柴油机额定或总功率为1400kw或以上)。 投标人需根据所投标段提供相应的设备及相关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至16: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委托代理人持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施工船舶基本信息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2,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报名时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⑦项目总工为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报名时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⑧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施工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薄)或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报名时提交上述①-⑧项资料复印件并需加盖公章装钉成册。同时还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本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以及法人代表亲自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航道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和《航道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责任书》(格式见附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按上述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2RJ3、RJ4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及辅助资料各贰仟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申请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投标截止时间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5日10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7.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办理方法见网站(http://www.gzggzy.cn)办事指南。 7.2投标人需提供船舶所在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供发包人在开标前对船舶进行符合性核查,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船舶位置或施工船舶与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施工船舶基本信息表不一致,评审时相应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的证明材料造假,立即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3本项目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已对船舶种类、功率及是否自有设备提出了要求,潜在投标人报名后,招标代理将视情况组织发包人委派的船舶专家对船舶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拒绝接受核查,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4本次招标、评标全过程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向该中心缴纳中标总价万分之九的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缴纳。 7.5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施工船舶基本信息表》 附件3《航道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附件4《航道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责任书》 8.联系方式
附件1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附件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施工船舶基本信息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
注:1、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施工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薄)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中船舶所有人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需提供船舶所在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待发包人等备查,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船舶位置或施工船舶与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施工船舶基本信息表不一致,评审时相应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的证明材料造假,立即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设备投入应满足所投标段工程的相应的设备要求。
附件3 航道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编号:
航道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责任书 编号: 为加强航道测绘成果管理,促进其合法、有效利用,防止测绘成果丢失和非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凡向广东省航道局申请使用航道测绘成果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均需签订本责任书。 二、航道测绘成果是指基础测绘数据、信息、图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三、使用单位均须被告知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航道测绘成果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成果安全使用。 四、签订本责任书所申请的航道绘测成果仅限于榕江航道整治工程(北河梅东大桥~地都水利下河段)()投标及现场考察使用,使用单位为该测绘成果的直接使用者。未经广东省航道局的书面许可,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提供航道测绘成果。 五、使用单位对航道测绘成果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使用单位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航道测绘成果丢失和违反本责任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应承担丢失和违反本责任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保密和法律责任。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广东省航道局和使用单位各执一份。 航道测绘成果申请使用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 ||||||||||||||||||||||||||||||||||||||||||||||||||||||||||||||||||||||||||||||||||||||||||||||||||||||||||||||||||||||||||||
发布人 | zhengfangyuan | ||||||||||||||||||||||||||||||||||||||||||||||||||||||||||||||||||||||||||||||||||||||||||||||||||||||||||||||||||||||||||||
发布日期 | 201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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